第二届全国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10年3月1日—2010年11月30日
四、竞赛项目及评选条件
A组: 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35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0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 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 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400羽参赛鸽,以及4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D组: 超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0年度所获得的2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8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2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五、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公式1:
(录取名额-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或者
公式2:
(总参赛羽数×20%-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总参赛羽数×20%
短距离鸽王需6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6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中距离鸽王需5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5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二)C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超过5000按5000计)
长距离鸽王需3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三)D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超长距离鸽王需2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六、2009年-2010年度国际奥林匹克鸽王资格及评选办法
国际奥林匹克鸽王以同一羽赛鸽在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参加全国鸽王赛的比赛成绩进行综合评选。各组别所选比赛成绩须至少包含一次2009年度鸽王赛上报成绩,每次比赛的条件及得分计算方式与本组别年度鸽王相同。
A组:在100-350公里的比赛中所获得的12次最好成绩(总里程不能少于2000公里)得分的总和,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B组:在300-600公里的比赛中所获得的10次最好成绩(总里程不能少于3000公里)得分的总和,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C组:超过500公里的比赛中所获得的6次最好成绩(总里程不能少于3400公里)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D组:超过800公里的比赛中所获得的4次最好成绩(总里程不能少于3400公里)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承办单位须于10月1日前交纳鸽王评选费二千元。
(三)各省级协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鸽王赛资格:由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各地市级信鸽协会须于比赛结束后30日内将成绩上传至中鸽网鸽王赛评比系统,上传的成绩须经省级协会认可,否则无效,省级协会须每月集中审核一次,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五)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含两羽候补名次鸽)成绩须在12月10日前按要求(见附表1、附表2)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成绩),逾期不予排名。
(六)2009年-2010年度国际奥林匹克鸽王综合两年成绩,报送格式及要求与年度鸽王赛相同。
中国信鸽协会
电话:010-67147626,传真:010-67147626
邮箱:chnrpa@sina.com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鸽王奖录取前10名。
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证书;
(二)2009年-2010年度奥林匹克鸽王奖各组别录取前3名。
前3名均颁发奖杯;
(三)设立优秀竞赛组织奖,由中鸽协评选并颁发奖品(办法另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