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鸽协关于信鸽等级裁判员证书年审的通知
根据省信鸽协会的通知精神,我市获得一级、二级裁判人员请于2105年8月15日前,将本人裁判证书寄或送盐城市信鸽协会办公室,在统一报省、市年审,过期不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等级裁判员资格。
特此告知。
邮编:224005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02号 全民健身中心大楼二楼
单位:盐城市信鸽协会
收件:张翔鹰
电话:15380550100
盐城市信鸽协会
2015.7.23
我县具体情况请与孙建国联系,15366509999.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关闭此页
网摘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