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5年秋季幼鸽百元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淄博市信鸽协会
一、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二、参赛鸽须佩戴本会所发放的2015年全国统一(15)足环和大奖赛特制金属内套环各一枚。足环和金属内套环须按有关规定佩戴于参赛鸽的同一只脚上。内套环裙边朝上朝下不限,未按规定要求佩戴或没有佩戴金属内套环赛鸽,均无比赛资格。
三、售环时间,比赛时间及比赛距离:淄博市2015年秋季百元大奖赛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发售,售环截止2015年5月31日、(起售号段0280701)本次比赛时间2015年10月中旬、500公里安徽阜阳(如遇恶劣天气顺延)
四、参赛费用、奖金额度:
1、本次比赛1枚起售,购环交20元每枚,购10枚具备小团体资格,缴费购30羽具备大团体资格2、市鸽会训放曲阜(160公里)后一周内每羽赛鸽补交80元参赛费,超过时间没缴费的鸽友视为自动放弃参赛权,3天内上网公示参赛羽数及缴费人员名单,
2、 奖励分配:冠军15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8000元、4——10名3000元、11——50名1000元、51——100名800元、101——200名600元、201——300名400元、301——400名300元、(前三名奖励精美奖杯一尊)小团体: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10名800元、11——20名500元、大团体:冠军4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5名1000元、注:(以上奖金按实际缴费羽数增减名次)
五、竞赛规则:
1、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凡购环者,均认可本规程,必须执行本规程条款;
3、报到时间:决赛开笼之日起,限报2天,本规程不设伯马制,有效报到期内正式名次未报满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团体奖金均分到有团体资格的上笼鸽获奖鸽除外),
4、本次比赛采用16888155电话报道与科汇电子扫描两种报道方式;比赛前20天会员检查扫描版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不能正常使用上报鸽会,因为扫描版是电子产品,会员如没检测,进入比赛状态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5、查棚:获奖鸽前10名验棚,11-400名进行抽验。鸽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棚,不能正常验棚者成绩作废;
6、比赛成立监赛小组,由各区县派代表一名,随车监放(每人补助300元),
7、凡决赛上笼赛鸽正副环缺失、缺趾、关节肿大、个人加盖暗记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8、缴费时验鸽加盖衮章;实名售环,售出足环不得退换。严禁异棚饲养。查棚时获奖鸽如与购环人所登记的姓名及棚址不符,视为作弊,取消成绩。
9、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造成比赛无法进行,如通讯故障、政府政令(包括禽流感、流行期间、政府禁飞令等)火灾或在运输途中遇车祸等意外情况,本次比赛自动取消,主办单位不负一切赔偿责任。
本规程解释权归淄博市信鸽协会所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国信鸽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预订电话:0533-8650508
淄博市信鸽协会
201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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