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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通知

时间:2014-09-17 10:33:36  来源:信鸽365  发表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通知

 

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 
减少机场周边鸟类活动的通知 
办字〔2009〕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的管理,有效减少机场周边鸟类活动,减少飞机鸟撞,保障部队飞行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严格控制在军用机场周边5公里范围内设置鸟类自然保护区。 
二、积极做好军用机场周边地区的宣传工作,严格控制吸引鸟类的各类活动。军用机场周边10公里范围内禁止放飞信鸽,周边5公里范围内禁止设置垃圾场等吸引鸟类的场所,养殖肉鸽等鸟类必须圈养。军用机场10公里范围内举办庆典活动不得放飞鸽子。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切实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有效减少军用机场周边鸟类活动。凡人为因素导致发生鸟撞飞机事件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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