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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信鸽协会信鸽拍卖规则

时间:2014-07-08 09:25:49  来源:信鸽365  发表者:湖北咸宁市通城县信鸽协会 
通城县信鸽协会信鸽拍卖规则

 通城县信鸽协会信鸽拍卖规则

 

为了促进信鸽交流,打造通城信鸽品牌,提升获奖鸽的价值和知名度,特举办2014年秋季拍卖会,欢迎愿意遵守本规则的广大信鸽爱好者光临拍卖会。 
   一、竞拍者需在协会领取号牌并交纳保证金200元,获得参加购买资格,如无违犯本次规则,拍卖结束后退还。

二、拍卖鸽是指本协会2014年秋季专环赛前20名获奖鸽。获上述名次的信鸽,飞失或不愿参加拍卖的,取消成绩,不发奖金。获奖鸽报到后至拍卖前如赛鸽死亡,获奖会员必须凭获奖伤死亡鸽的足环交协会验证,协会扣除该获奖鸽奖金的20%。原则上要求鸽主亲自参加拍卖,如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拍卖。

三、秋季专环赛获奖鸽前三名每羽起拍价300元,4-20名起拍价100元。前三名拍卖每次加价不低于100元,4-20名每次加价不低于50元,上不封顶。三次叫价无人加价后,拍卖师一旦落锤确认,即为成交,当场交款提鸽,谢绝赊欠。拍卖成交鸽按成交价、流拍鸽按起拍价提取10%的举办费用。

  四、拍卖师有权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鸽重新拍卖,以平息争议。

  五、拍卖交结手续成功后,若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竞拍鸽飞失、死亡,本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拍卖落锤后,不当场交款提鸽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通城县信鸽协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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