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4年秋季特比杯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淄博市信鸽协会
(一)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二)比赛时间:2014年11月1日(如遇恶劣天气顺延)。
(三)比赛级别与地点:决赛500公里(±5%)河南项城南
(四)本次售正式环1000枚(600元/枚)(280001-281000内环为黄色)预备环1000枚(60元/枚) (290001-291000内环为蓝色)每个正式环带一个预备环(共计:660元),一次购买正式环每5个为一组(共计3300),多者可分A.B.C.组,决赛上笼必须本组正式环预备环任选5羽为一团体(例:280001-280005和290001-290005任选五羽),决赛无论集鸽多少正式名次为100名,决赛超出够正式环数量每羽需交600元,每增加5羽加一个获奖名次(3000元),尾奖如不足5羽,增加几羽奖几羽奖金。
(五)本特比采用环中环,正负环套在一起,分开作废。参赛鸽所佩戴正副环末四位数码必须一致,双环均应保持完整无损,集鸽或验鸽发现正副环任一破损,正副环不佩戴同一侧鸽脚上,都将取消参赛资格及参赛成绩。售环后上网公布购环名单,购环实名制,必须在本棚饲养,如转户:必须到鸽会登记更改,已经购买,不得退回。
(六)奖金分配
冠军 30000元,亚军 20000元,季军 15000元,4-10名 8000元,11-50名 5000元,51-100名4000、101-N名3000元(1-10名精美奖杯一尊)正式名次为1至100名。组外参赛鸽只抢单鸽奖,无团体资格。
团体:冠军15000元、亚军12000、季军10000、4——10名6000、(1-10名精美奖杯一尊)团体成绩以入赏有效名次计算(最少进入有效名次两羽)多者为胜,遇同等羽数,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
(七)竞赛规则
1、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凡购环者,均认可本规程,必须执行本规程条款;
3、报到时间:决赛开笼之日起,限报2天,本规程不设伯马制,有效报到期内正式名次不足50%,剩余奖金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均分到有团体资格的上笼鸽),正式名次满50%(含50%)获奖鸽均分(团体剩余奖金均分到有团体资格的获奖鸽)
4、本次比赛采用电话报道与科汇扫描两种报道方式;比赛前20天会员检查扫描版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不能正常使用上报鸽会,因为扫描版是电子产品,会员如没检测,进入比赛状态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5、查棚:获奖鸽前10名验棚,11-100名进行抽验,验棚率达到60%以上。鸽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棚,不能正常验棚者成绩作废;
6、比赛成立监赛小组,由各区县派代表一名,随车监放(每人补助300元),监赛小组提供滚章;
7、凡决赛上笼赛鸽正副环缺失、缺趾、关节肿大、个人加盖暗记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8、幼鸽50-70天必须到鸽会验鸽,如不验鸽取消参赛资格;
9、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鸽会不提取任何费用,拍卖会所有费用有鸽会承担,拍卖会当天发放奖金(获奖鸽如不参加拍卖会,成绩作废);
10、参赛鸽在运输途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伤亡,鸽会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淄博市信鸽协会。
联系电话:13573304041、(0533)8650508
淄博市信鸽协会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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