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汇川区体育运动信鸽协会
遵汇体育鸽协发[2016]01号
关于2017年春季举办第二届“体运”杯
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应广大会员的建议,我会经研究决定,特推出2017年春季第二届“体运”杯特比环大奖赛,计划安排如下:
一、决赛空距:400公里(±)5%。
二、决赛地点:东线,详见2017年春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2017年6-7月。
四、售环时间:2016年4月17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
五、售环办法:本次“体运”杯大奖赛共售环1500枚,售价100元/枚,参赛者必须是本会会员,购环时需实名登记,不得转让,售完为止。
注:“体运”杯奖环号段为CHN23-2016-1150001至CHN23-2016-1151500,每枚奖环配一枚金黄色副环,副环与奖环必须环套环,只能戴在一只脚上,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售环地点:本会服务部,电话:28857189。
六、奖励办法:
1、单项赛奖励如下(取70名):
冠军:20000元,奖杯一座;亚军:13000元,奖杯一座;季军:8000元,奖杯一座;四至五名:各3300元,奖牌各一块;六至十名:各2200元,奖牌各一块;十一至二十名:各1700元,奖牌各一块;二十一至三十名:各1200元;三十一至七十名:各1000元。
2、团体赛奖励如下(名额不限):
冠军:3000元,奖杯一座;亚军:2000元,奖杯一座;季军:1000元,奖杯一座;余后各团体参赛小组在决赛获奖鸽中(70名内)进入两羽者均奖500元。
七、“体运”杯团体赛奖按团体参赛小组录取名次,每个小组只能获取一个名次,一次性购买十枚奖环为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多购不限,在购环时按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不得更改,售环结束,立即公布团体参赛名单。
凡在决赛获奖鸽中进入两羽者可参加团体赛奖的评比,以羽数多者列前,如羽数相同,则以其中一羽分速高者列前,进入团体奖的获奖鸽必须接受验棚确认,本次比赛团体奖按实际产生的团体名次发放奖金。
八、“体运”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司放当日第一羽赛鸽归巢时起72小时内有效,如果司放当日无鸽归巢(20时前),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单项赛奖金,如有效期内归巢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单项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有效期内归巢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剩余单项赛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九、荣获“体运”杯大奖赛前2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如拍卖鸽由于特殊原因死亡,鸽主需持鸽到鸽会备案,经鸽会和其他会员(二人以上)共同验证,取下脚环封存,并由见证会员签名,鸽会加盖公章,在拍卖时供会员检验认可后,交纳该鸽起拍价10%的费用后方可领取奖金。拍卖鸽的收入90%归鸽主,1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10%的费用交纳后取回。拍卖会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春晖”杯前20名获奖鸽同时举行。
十、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参加(须交纳2016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可减少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6年会费)。
十一、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办方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主办方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获奖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第十六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二、本次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比赛取消,鸽会将全额退还购环费。
十三、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会将严格按2015年通告执行。
十五、具体司放时间,竞翔办法和报到方式等详见2017年本会春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
十六、申诉条件: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起72小时内为受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再受理。
郑重承诺;本赛事无论售环多少,赛事照常举行,奖金如数发放!决赛时聘请其他鸽会的裁判进行监放。
遵义市汇川区体育运动信鸽协会
2016年4月7日
报送:遵义市汇川区文广局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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