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项目及奖励办法:
1、第一关450公里,第二关500公里,第三关600公里。
2、各关按售环数10%录取名次,各发300元奖金。三关综合排名以三关有效成绩分速相加排列名次,按售环总数的10%录取,发放售环总金额60%左右的奖金。三关综合前十名发放奖杯,三关综合名次发放奖状。如三关综合名次录取不足由三关综合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如无三关综合获奖鸽由两关综合获奖鸽均分三关综合奖金;如无两关综合获奖者鸽,则由一关获奖鸽均分三关综合奖金;如首关无获奖鸽,则由所有上笼三关特比环鸽均分所有奖金。单关名次录取不足由各单关获奖鸽均分各单关剩余奖金。
3、各关资格为:首羽套三关特比环比赛鸽报到后分速递减300米归巢的特比环参赛鸽,均为有效报到资格鸽。在各关均进入有效报到资格的赛鸽方有资格进行三关综合排名,如脱关只可参加单关项目比赛。
二、竞赛办法:
1、凡承认本规程的本会会员,并交纳会费者,套有本协会发售的三关特比环及副环的赛鸽,均可参加正式比赛。
2、集鸽入笼电子环读写正常,鸽子在司放、飞行或其他外界因素导致赛鸽归巢时发生不扫描等情况时,适用扬州市信鸽协会《关于处置信鸽报到突发事故的规定》处理。
3、本规程依据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4、售环时间及报道方式:售环至2015年6月30日止。电子扫描、声讯台报道。
三、奖金具体金额在售环结束后公布。最终解释权归江都区信鸽协会。
江都区信鸽协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