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首 页 各地公棚 各地协会 俱 乐 部 各地鸽舍 信鸽商城 鸽业大全 分类信息 专题报道 天下鸽问 信鸽百科 天气查询 鸽友论坛
P K 信鸽知识 信鸽资讯 失鸽园地 专题图库 名家专栏 视频播客 在线电视 信鸽超市 信鸽365杂志 鸽友家园 地图查询 会 员 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竞赛规程

2015年春苍南县幼鸽双关大奖赛竞赛规程(章程)

时间:2015-04-07 11:04:53  来源:信鸽365  发表者: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信鸽协会 
2015年春苍南县幼鸽双关大奖赛竞赛规程(章程)

  2015年春苍南县幼鸽双关大奖赛竞赛规程(章程) 
主办:苍南县信鸽协会 
一、售环对象:温州市苍南、平阳信鸽协会注册会员(非2015年温州市信鸽协会会员不得参赛) 
二、足环发放数量: 
1、售环总数为3210套,每套为:正环~14年全国统一环、内套副环~铝环(铝环的高边沿务必套在14年全国统一环的内下口靠近鸽爪,误套或足环破损一律不计成绩)。 
三、弟一关,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100元环销售3210枚,按售环总数的5%录取名次161名,) 
1、冠军=4万 亚军=3万 季军=2万 殿军=1万 5-10名各5千 11-20名各3千 21-50名各2千 51-100名各1千 101-161名各800元 ,100元环售环3210枚售环金额=321000元实际发放奖金=319000元。 
2、弟二关,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冠军=2万 亚军=1万 季军=5千 4-10名各3千。 
3、双关综合名次及奖金分配,(附加200元环销售2430枚,按售环总数的5%录取名次121名,团体录取三名) 
冠军=6万 亚军=4万 季军=3万 殿军=2万 5-10名各1万 11-20名各5千 21-50名各3千 51-80名各1.5千 81-121各1千,团体冠军5千 团体亚军3千 团体季军2千,附加200元环售环2430枚售环金额=486000元实际发放奖金=502000元。 
四、训放、资格赛、预决赛及双关加站赛时间及地点 
1、4月11号至12号所有参赛鸽必须采用易碎贴纸封环,鸽主仔细填写竟翔单到龙湖路220号统一佩戴电子环扫描登记,封环后鸽主不得擅自拆除,验鸽时足环上的密封物有破损、撕裂迹象,该鸽视同失格。 
2、所有的参赛鸽必须在集鸽通知规定时间内进场,凡迟到的参赛鸽。均在归巢时间上加10分钟,集完不侯,后果自负,施放前不喂食不喂水。 
2、资格站:200公里左右4月16日集鸽(扫描上笼收费,报到限期为放飞次日19时内有效)。 
3、预赛站:江西婺源340(+-10)公里,集鸽日期4月22日(免收费)。 
4、决赛站:江西湖口480(+-20)公里,集鸽日期4月29日(免收费)。 
5、双关加赛站:江西瑞昌520(+-10)公里,集鸽日期5月7日(附加200元环集鸽上笼,杜绝其他环赛鸽带放,免收费)。 
6、以上所有的空距以龙港镇人民政府为准 ,资格站、预决赛及双关加站赛遇到恶劣天气或雨天顺延。 
五、比赛报道方法及获奖有效期 
1、比赛集鸽及报道采用杭州安捷电子环扫描系统方法报到,其他均无效,如赛鸽归巢信息上传鸽会系统不符规定者一律无效。安捷电子扫描系统一律不读机(否则取消鸽主全部参赛鸽成绩)。归巢信息安捷传出必须要有当前经纬度,否则取消成绩。鸽舍坐标(鸽会比赛系统记录的会员鸽舍经纬度)与当前坐标(GPS实时经纬度)的空距测算误差超过50米(含50米)鸽会给予按当前坐标调整经纬度。 
2、预赛,第一关及第二关报到限期为放飞次日19时内有效,获奖鸽“测量空距”计算到户。 
3、本次大奖赛采取“伯马”制。如第一关放飞当天19时(以安捷网站显示时间为准)未见鸽,终止比赛,100元环总奖金的90%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双关赛附加200元环总奖金的90%由附加200元环第一关上笼鸽均分。当天归巢3羽(含3羽)以上比赛继续。如不到3羽终止比赛,鸽主获取100元环名次奖金,剩余100元环奖金的90%由第一关上笼鸽均分,双关赛附加200元环总奖金的90%由附加200元环第一关上笼鸽均分。以上剩余10%作为鸽会开支费用。 
六、附加200元环双关赛成绩计算 1、第二关报到限期为放飞次日19时内有效,2、双关综合成绩(以首关决赛战未终止比赛的前提下):以两关有效归巢报到限期内分速累计按分速高低排列名次。 
3、第二关,放飞当天19时(以安捷网站显示时间为准)未见鸽,终止比赛,双关赛附加200元环总奖金的90%由第二关上笼鸽均分。当天归巢3羽(含3羽)以上比赛继续如不到3羽终止比赛,鸽主获取名次奖金剩余90%奖金由第二关上笼鸽均分以上剩余10%作为鸽会开支费用,如名次不满奖金由名次鸽均分。
七、拍卖及其他 
1、拍卖时间为双关加赛站后两个星期,决赛总录取名次举行颁奖、拍卖,提取拍卖鸽10%作为开支费用。不参加拍卖者一律扣奖金30%,获奖鸽死亡(以脚环为证)按前一名鸽拍卖价提取。 
2.以上规程如与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相抵触的以《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为准。 
                                                        苍南县信鸽协会 
                                                         2015年4月6日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  加入收藏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此页!  关闭此页    


网摘收藏: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