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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十五届信鸽国家赛实施方案

时间:2015-03-25 10:56:36  来源:信鸽365  发表者:江苏省信鸽协会 
2015年第十五届信鸽国家赛实施方案

 2015年第十五届信鸽国家赛实施方案

 

各市信鸽协会:

根据中鸽协社体协会字[2015 ]49 号关于《第十五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通知,第十五届信鸽国家赛第二赛区将于59 日在淮北、郑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市根据规程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及早确定司飞点,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司放点:

   (一)第二赛区(A淮北)

1、经纬度:东经 °′″,北纬 °′″(待上海市信鸽协会通知)

2、可参赛单位:无锡、苏州、南通、泰州。

3、赛区联系人:马卫国(上海市鸽协)  联系电话:13661522098

   省派裁判: 张  影 (国家一级)联系电话:18852229999

4、赛区集鸽时间:201558日下午17时前到达赛点。

5、放飞时间:201559日(暂定600)。

6、参赛费:每羽收费3 元(交承办单位)。

(二)第二赛区(B郑州)

1、经纬度:东经113°3711″,北纬 34°5011″(接安徽省信鸽协会通知)。

2、可参赛单位: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3、赛区联系人:陈叶林(安徽省鸽协)联系电话:18010881659

     省派裁判:童振亚(国家级)  电话:15345229958

               郭兆宏(国家一级)电话:13815172627

4、赛区集鸽时间:201558日下午17时前到达赛点。

5、放飞时间:201459日(暂定600)。

6、参赛费:每羽收费3 元(交承办单位)。

二、根据规程要求“比赛集鸽、运输、查棚、验鸽等主要环节,必须派异地一级或二级裁判员参加执裁”,我省互派裁判员办法:

苏州-镇江-常州-南京-无锡-苏州;

泰州-南通-扬州-泰州;

宿迁-连云港-盐城-淮安-徐州-宿迁。

    请各市按规程要求选派两名符合条件的裁判员参加异地执裁。其中一名负责赛鸽运输和司放工作;另一名负责归巢鸽验鸽。请各市做好互派裁判员的接待工作,费用按2015年规程执行。各市将派往异地的裁判员名单于420日前报省鸽协,以便及时了解各市参赛情况。

    三、各市制作集鸽暗章,交由互派裁判带至执裁点使用。

    四、各参赛单位按需要准备赛鸽饲料、饮水,防寒防雨用具及其它必备物品。

    五、押车司放裁判员在前住赛区途中,要保持与省鸽协和赛区联系,避免途中耽误时间,直接影响到比赛。

<!--[if !supportLists]-->六、<!--[endif]-->报到手续:

(一)各市集鸽结束按实际羽数填写信鸽竞翔监放单(二份),由集鸽裁判、委派裁判和司放长签字并加盖协会公章后交押车裁判员带往赛区(赛点),交承办单位。

(二)将交承办单位的一份竞翔报名单用透明胶带加封,带往赛区,交承办单位。

(三)按参赛羽数将上交中鸽协的参赛费带往赛区(赛点),交

承办单位。

    七、成绩统计上报:

(一)、有效报到时间,从开笼时间计算(300450公里)为1 日,(450650公里)为2日,(650800公里)为3日,(800公里以上)为4日。

    (二)、各市在比赛结束后5日内将各级别前100名成绩,用EXCEL格式表格报送电子版文件至省鸽协QQ,同时上报竞翔成绩报告表(2002信鸽竞赛规则表七),以便及时汇总上报赛区。

<!--[if !supportLists]-->八、<!--[endif]-->其他事项均按第十五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执行。

 

 

                                      江苏省信鸽协会

                                       201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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