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七彩云南全民健身运动会信鸽竞翔幼鸽赛(第十二届)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云南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州、地级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2015年7月至12月20日 .
四、竞赛项目: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700公里、1000公里五个级别
五、竞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本规程。
2.参赛报名必须以州、地级市信鸽协会为单位,于2015年4月30日前,按报名单内容详细填写后盖协会印章,传真至云南省信鸽协会。
3.参赛鸽主必须是云南省信鸽协会的会员,参赛鸽必须是当年幼鸽,佩戴一枚全国24代码2015年标准统一足环或30周年纪念环。佩戴其它足环和假足环,佩戴当年足环的老鸽及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4.各级别有效报到期:300至400公里1日,500公里2日,700公里10日,1000公里30日。
5.参赛必须使用GPS测距到户,距离允许—5%,以分速排名。
6.监放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司放裁判员带回,另一份由司放地监放协会直接邮寄给州、地级市办赛协会。
7.成绩上报须用云南省信鸽协会随2015年《竞赛规程》下发的云南省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A4),以州、地级市信鸽协会为单位,且在比赛截止时间内,将本单位的成绩综合排名前10名获奖鸽的查棚验证单、监放单复印件,获奖鸽环标证复印件于12月25日前报省信鸽协会,日期以邮戳或收到传真日期为准,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
8.各参赛单位在上报参赛鸽比赛成绩报告表时,必须认真填写,严格审核,不要错填,_定要按时上报成绩。
9.各协会在比赛规程或通知中,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仔细地制定比赛规程。必须注明佩戴假足环,佩戴当年足环的老鸽及佩戴严重破损和拼凑足环的信鸽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该鸽比赛成绩,并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10.各协会必须高度重视比赛的安全问题,办赛协会负责具体组织本协会的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 (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录取名次及评选和奖励办法:
1.五个组别各录取前100名,1至10名颁发奖杯,11名至100名在《养鸽家》杂志上刊登成绩。
2.设立优秀组织奖颁发给评选获奖的州、地级市鸽会,对获得优秀组织奖协会由省鸽协颁发荣誉匾牌和组织奖,优秀组织奖按排名获一次奖,不重复评奖。
3. 五个组别各录取一等奖一名4000元, 二等奖一名3000元,三等奖一名2000元。
4. 从获得本年度五个组别各录取100名内为依据排名获得优秀组织奖,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前者获胜。
5. 参加评选优秀组织奖的办赛协会,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要求的各项规定完成竞赛工作,竞赛材料齐全,若有缺失不得参加评奖。
七.各协会组织1000公里比赛,必须在比赛前再次报告省鸽会确切的比赛时间和司放地点。竞赛工作完成后将竞赛成绩立即上报省鸽会,经审核认可后,按本规程规定的有效报到期限,每归巢l羽,由省信鸽协会奖励500元发给办赛协会。
八、监放工作
1.各监放单位必须要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完成监放工作。
2.司放地监放裁判员劳务费按次数计算,每次不得少于2人(超出按2人计算),每次200元。乘车或驾车前往司放点公路里程交通费每公里1.00元计,过收费站车辆通行发票另据实报销。乘座司放单位提供的车辆到司放地的公路里程交通费
九、云南省信鸽协会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体育电子设备所3号楼102号
邮编:650041. 传真/电话:0871—63193005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云南省信鸽协会。
云南省信鸽协会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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