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湘北塞区赛鸽运动的发展,不断增进鸽友之间的友谊,做大做强多年打造的品牌赛事,巩固共同搭建公平、公正、和谐公开的竞争平台,经南华安三县鸽协负责人商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对象和要求:
1、南县、华容、安乡、澧县、津市、常德豪翔俱乐部2015年正式会员均可参加。
2、大赛环每套90元(其中奖金75元,参赛费、足环费15元)4套为一组,购买一组以上可随意增加;8套为一个团体,配预备环2套。
3、特比环和正式环的未尾两位数必须相符,两环可重合戴,亦可分足戴。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暂定10月23日集鸽,24日上午在河南上蔡县东洪镇北、商水县南开笼(根据基本等距离竞赛的协商原则,分两地同时司放)。
三、录取名次:
1、团体赛:录取前10名
2、单项赛:按正式参赛鸽总数的8%录取名额。(预备鸽转参赛鸽增加的奖金另行增补名额)
四、奖励方案:
(一)奖杯(牌)安排:
1、团体赛:1-6名奖杯,7-10名奖牌
2、单项赛:1-6名奖杯,7-15名奖牌
(二)奖金分配:
方案后续,5月底公布
(三)具体要求:
1、单项赛:
(1)赛事实行“伯马制”;
(2)赛事有效期内(比赛当日起两天)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按名次鸽均分;
(3)赛事在有效期内如果无参赛鸽归巢,则延长一天时间;延长一天后如果仍无参赛鸽归巢,奖金按上笼参赛鸽均分。
2、团体赛:(8羽参赛鸽为一团体,如此类推;凡购买一个团体足环者,均可参加团体赛)
(1)在有效期内以归巢羽数多少确定排名先后;
(2)在有效期内归巢鸽相同的情况下,以各棚户第一羽归巢鸽成绩决定排名顺序。
五、本赛事实行裁判异地执裁,六县、市成绩按分速统一排名;前六名赛鸽由裁判查棚验鸽(距棚80-100米处放飞),核对座标无误后成绩才能生效。
六、未尽事宜遵循中鸽协2002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由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七、2015年第九届“南华安友谊杯”幼鸽大奖赛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肖劲龙、刘海斌、蔡小林
委员:韩飚、熊伟、李友强、杨胜、欧阳国伟、姚力
南县信鸽协会
第九届“南华安友谊杯”组委会
2015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