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信鸽协会2016年春季特比环章程
六盘水市信鸽协会2016年春季“凉都杯”特比环章程 一、主办单位:六盘水市信鸽协会 ,本次比赛总奖金按实际售环总奖金发放 二、参赛条件: 1、凡认可本章程、并按时缴纳2016年会费的六盘水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以市鸽会办公点为500公里中心点,空距不足475公里的会员请勿购买,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2、参赛鸽必须佩带2015年六盘水市信鸽协会售出的全国统一足环一枚及“凉都杯”特比环一枚。特比环与全国统一足环尾号三位相同。(尾号三位不相符,视为无效鸽) 3、“凉都杯”特比环执行实名制购买,严禁转卖、赠送和私自变更GPS经纬度。转卖、赠送和私自变更鸽棚GPS经纬度视为无效。比赛名次鸽将核对原始竞翔单和购买指定环清单等,如与购买鸽主不相符、私自变更鸽棚GPS经纬度等将取消获奖名次,后名次鸽顺延向前排名。4、售环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5月31日止。总售环数4000枚。 三、参赛费用: 1、以10枚为单位起售,不单个出售 2、参赛费:每枚参赛费110元;其中100元作为奖金,10元为足环费、奖杯费和资格赛及决赛放翔费用。 3、实行团体奖,购买20枚以上(含20枚)方有资格参加。 四、比赛时间、地点、距离: 1、比赛时间、地点:资格赛、决赛按2016年竟翔计划。 2、距离:资格赛: 300±5%公里;决赛: 500±5%公里。 3、地点:东西线抽签待定 五、比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结合我市竟翔规程,若中鸽协出台新的规则和裁判法按新办法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执行比赛。 2、采用云飞牌988鸽钟、云飞2008扫描鸽钟、持鸽报到,同步使用。 3、决赛报到有效期:放飞之日起(含放飞当日)第三日20点截止。 4、本次比赛采用易碎封条封环比赛,若放飞当日未见特比环归巢鸽,比赛继续进行,实行三日内有效(含放飞当日),若归巢鸽验鸽过程中发现易碎封条丢失,损坏或人为刮花露底二位及二位数以上等状况取消该鸽成绩。若放飞三日内未见特比环归巢鸽,奖金由“凉都杯”上笼有效鸽均分;报道有效期内获奖名次少于十羽(含九羽及以下)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有效鸽均分;报道有效期内获奖名次超过十羽(含十羽及以上),未取满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总奖金: 1、录取名次:按售出特比环总数2%录取 。 2、奖励办法:售环结束后另行公布。 3、团体奖:录取三名;奖金按售环总奖金的5%计提(奖励办法,售环结束后另行公布)。团体奖以进入有效录取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若进入有效录取名次羽数相同,以进奖鸽的平均分速排名高者为胜;团体奖各设奖杯一樽。 七、双关(资格赛、决赛)综合鸽王奖: 1,双关鸽王必须是资格赛综合排名前100名、决赛进入录取有效录取名次内的参赛鸽才有资格进行鸽王争夺排名。 2、录取名次:取三名; 3、录取办法:按双关综合成绩总分速高者录取;如无获奖鸽产生,鸽王奖金由决赛冠军所得,若未取满名次,剩余奖金由鸽王获奖鸽均分。 4、奖励办法:A、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B、奖杯各一樽。 八、拍卖 1、决赛全部获奖鸽、双关综合鸽王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将取消比赛名次及奖金,取消的名次不再续延。被取消的奖金将纳入鸽会收入。 2、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归鸽会,其中除去拍卖费用外,剩余金额存入鸽会。 3、起拍价:前3名(含双关鸽王)1000元/羽起拍;4—10名500元/羽起拍、后名次300元/羽起拍,流拍鸽鸽主无偿领回。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六盘水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由常委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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