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信鸽协会
2015年夏季特比赛规程
一、 赛程安排:决赛空距300一350公里
二、 决赛地点、决赛时间:见2015年夏赛通知。
三、 售环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11月30日止
四、 购环参赛资格:承认本特比赛规程的本协会在册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五、 售环发放方式
A组100元枚,B组50元枚。购环者须实名登记,不得转让,奖环号段为A,B组(每五枚为一组)不折单售环。
六、 奖励安排:
1,A组(取前20名):
第一名8000元、另奖大号奖杯一樽、第二名6000元、另奖中号奖杯一樽、第三名4000元、另奖小号奖杯一樽、四至五名各奖1500元、六至十名各奖1000元、十一至二十名各奖500元,4至10名各奖奖牌一块。
2,B组(取前20名):第一名5000元、另奖大号奖杯一樽、第二名3000元、另奖中号奖杯一樽、第三名2000元、另奖小号奖杯一樽、四至五名各奖1000元、六至十名各奖800元、十一至二十名各奖400元,4至10名各奖奖牌一块。
3,A,B组决赛有效期内无鸽归巢,奖金由参加特比决赛鸽均分奖金。
七、夏季参赛鸽必须参加每一站训放,未参加训放的,必须补交每一站训放费用,违者取消参赛鸽获奖资格。
八、此规程具有合同同样的效力,一经购环会员和鸽协的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此规程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此规程。
九,此规程解释权属绥阳县信鸽协会。
十、原2014年5月24日所发通知作废。
特此通知
贵州省绥阳县信鸽协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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