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五年廊坊市区秋季特比暨千元组
幼鸽赛规程
(草案)
主办单位: 廊坊市区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廊坊市区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戴本协会提供的专环及2015年全国统一足环各一枚。
(3)专环和统一足环(四位数相同)应佩戴参赛鸽的同一脚上,即环中环佩戴。如赛鸽确因个体因素,允许左右脚佩戴,其它不按此规定佩戴的参赛鸽均无比赛资格。
(4)专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错号佩戴,一律不予调换,由当事鸽主承担损失。特比环集鸽时正、副足环必须完好无损、环号相符,因各种原因造成正、副足环异常、破损、错号或丢失者,即取消参赛资格。禁止脚踝骨出现肿大、脚面肤色异常、缺少任一脚趾的赛鸽参赛。
二、比赛形式及参赛费用:
(1)拟售1000枚。(含千元组)
(2)本次专环幼鸽赛采取自愿实名认购,每枚150元。号段为(0500001-0501000),十羽为一组起售。
(3)特设千元组,每枚1000元。号段为(0500801-0501000)共计200枚,十羽为一组起售,每组须交纳11500元,同时参加特比幼鸽赛。
三、比赛空距、时间
(1)空距: 500 公里 (河南鹤壁服务区)
(2)时间: 2015年 10月下旬
四、竞赛规则
(1)执行《信鸽竞赛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比赛、验鸽等裁判工作按《信鸽竞赛规则》执裁。
(3)比赛按市协会的集鸽和报到程序并邀请参赛者代表监督全过程。竞翔单集中统一交裁委会封存。比赛必须使用“优必胜”电子扫描计时器。
(4)比赛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始至第二日18:00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如有效期内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一羽未归,比赛取消,上笼鸽均分奖金。
(5)2015年7月上旬择日所有赛鸽进行赛前注册滚章,未经注册赛鸽失去比赛资格。
五、奖励办法
(一)特比幼鸽赛设单鸽和团体奖。拟售1000枚,设单鸽奖励录取名次100名,团体录取十名。奖金分配如下:
(1)单鸽: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6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各2000元第十一名---第一百名:各1000元
(2)团体:冠军:4000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各1000元
无论售环多少,总奖金不变。如超出每增加一组录取一名。
(二)千元组赛设单鸽和团体奖。拟售200枚。设单鸽奖励录取名次20名,团体录取六名。奖金分配如下:
1)单鸽:冠军:30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第四名---第十名:各8000元第十一名---第二十名:各6000元
(2)团体:冠军:6000元 亚军:4000元 季军:3000元
第四名--第六名:各2000元
(3)单鸽比赛前十名各奖奖杯一尊。团体赛获奖各奖奖杯一尊。
如售环超出或不足,按实际售环数量调整奖金。
一人名下一次性认购十枚以上具有参加团体赛资格。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超过10羽应分A、B、….组参赛,幼鸽团体赛按前100名、千元组按前二十名内个人获奖羽数多少排名,两羽为底数,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胜。如各组均回一羽,则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为公平启示,团体资格购环以十枚序号自动编组确认,上网公示。
本届比赛,如遇政府行为或禽流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主办单位不予赔偿。
本规程解释权归廊坊市区信鸽协会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次比赛赛前指定分A组100元,B组200 元,C组300元,D组500元三羽,一把抓A组100元,一把抓B组200 元,一把抓C组300元,一把抓D组500元三羽于2015年8月1日—20日报名,具体奖励视参赛羽数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