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兰龙公棚第十二届500公里大赛规程
主办单位:北京兰龙信鸽养殖场
监赛单位:北京市信鸽协会 门头沟区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 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均可参赛。
2. 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在国家、地区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 2014年信鸽统一足环一枚。
3. 参赛鸽必须是28天—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本公棚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自行防疫的,请在交鸽时说明。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
1. 每羽参赛鸽参赛费1000元(含200元饲养费)。境外参赛鸽检疫、报关、运费自理
2. 缴费在市鸽会派裁判员及鸽友代表监督下,训放100公里后,进行逐羽扫描,公布参赛鸽存棚名单,开始交费。参赛费一周内一律交清。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清参赛费者,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取消比赛资格,不予上笼。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参赛鸽主必须采用实名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以便鸽友互相查实是否属实。
3. 交鸽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4. 交鸽地点:北京兰龙信鸽养殖场 公棚本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琉璃渠村南山1号。
5. 外省市鸽友可将参赛鸽空运至首都机场、北京市各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费用自理)提前办好手续并电话通知本公棚,以免发生误接、漏接问题。
6. 北京地区及周边省市鸽友可提前预约,我公棚派人上门收鸽。
7. 联系人: 李增军 电话:13910003540
任石维(经理)13120453248
联系电话:6982 1975
传真电话:6985 9829
接鸽电话:13910003540
13701134765
13621164580
公棚银行卡:收款人:何凤娟
中国工商银行 6222 0802 0001 7531 289
中国农业银行 6228 4800 1813 3197 675
中国建设银行 6217 0000 1001 1366 997
8. 为公平、公正,凡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
9. 自鸽主将幼鸽交到本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10. 收鸽时,北京兰龙公棚填写的参赛卡与本年度规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比赛时间
1. 200公里热身赛:2014年10月上旬 河北省
1. 300公里预赛:2014年10月中旬 河北省
2. 500公里决赛:2014年10月下旬 河南省
如遇天气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本公棚将对比赛时间进行调整,并通知鸽主。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以人民币计算)
1.200公里热身赛:录取前5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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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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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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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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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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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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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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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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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00公里预赛:录取前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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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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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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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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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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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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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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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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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500公里决赛:录取前5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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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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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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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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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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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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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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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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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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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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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鸽王奖:录取前10名。以热身赛、预赛,决赛三关分速相加前者为胜,如名次相同则以决赛名次高者为胜。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4:团体赛:团体赛录取前3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团体参赛办法:
(1)交鸽8羽为一组,即具备团体赛资格,可带两羽预备鸽。超过8羽可另分为A、B、C、D…组, 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交参赛费时由鸽主自行编组。3日内未编组,公棚将以电脑自动编排为准。不同名下,不得合并编组。交费结束后在网上发布分组情况,上网发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2)团体录取办法:在决赛获奖前500名范围内按每组获奖羽数多者胜,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列名次。(团体奖以2羽为底线)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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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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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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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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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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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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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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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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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奖鸽归巢处理办法
1.决赛前300名、鸽王前10名、预赛前十名及境外迟归鸽均全部参加拍卖。起拍价500元。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2. 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
3. 从301名至500名获奖鸽交200元后由鸽主自行领回。未获奖鸽。未获奖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及有效证件交5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会次日15天内办理领取手续,鸽主不来领取参赛鸽,将视为本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本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鸽主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4. 晚期归巢或拍卖领回后又飞回本公棚的赛鸽,我们将及时通知鸽主领回。
六、参赛鸽意外损失办法
1. 2014年3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本公棚有几次查棚,幼鸽飞丢、伤亡、公棚将及时通知鸽友补交。
2. 为强化赛鸽体质,收鸽结束后公棚将对信鸽进行强行家飞,丢失、伤亡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3. 自市鸽会查棚后发生丢失、伤亡等情况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七、其他说明:
1. 本赛鸽棚的比赛、训放将遵照中国信鸽协会最新制定的《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执行。本公棚训放、比赛成绩严格按照鸽协指定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钟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法确定比赛成绩时,本次比赛取消,择日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信鸽,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责赔偿。
2. 决赛有效报到期为决赛次日18点整。
3. 在有效报到期内如归巢鸽不足200羽,剩余奖金(含团体赛所设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超过200羽(含200羽)不足500羽,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若报到期无归巢鸽,全部奖金由决赛上笼参赛鸽均分。
4. 如涉及参赛奖金和拍卖获奖的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参赛鸽主自理。
5. 如遇疫情及不可抗拒因素使比赛不能举行,公棚不做任何赔偿,公棚每羽赛鸽收取200元饲养管理费,剩余参赛费退还鸽主。
6.本规程解释权属北京兰龙信鸽养殖场,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