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海兴县鸽协会2014年秋特比规程
公平 公开 公正 透明的原则下进行比赛
一、 2014年秋季特比环设10元组,200元组,即时起开始发放特比环,购环后不得转让,不得过户。
特比环出现足环破损,脚裸肿大,缺少脚趾,比赛时不得带暗记、电话号码出现以上情况一律取消 参赛资格。(参赛鸽友购环时请看清规程再购买特比环)
二.奖金分配:
特比环10元组。
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 季军1000元.4-10名奖200元. 11-100各奖100元
三、特比环20组。200元/枚计划预售200枚、按200枚设奖总奖金45000元。超出200枚每10枚奖一个名次1500元 。
冠军6000元 ,亚军4000元 季军3000元 4-10名各奖2000元
11-20名各奖1500元。
团体 冠军1000元 亚军1000元 季军1000元。
注意事项;
1本俱协会严格执行本规程,
2本俱协会严格遵照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3因运输或交通事故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赛鸽及人员伤亡,协会不负担任何赔偿责任。
4因禽流感或其他不可抗逆的因素干扰时将延期比赛或取消.退还鸽友环款。
5比赛实行云飞电子扫描和手打钟。
6放飞报道期为 ,放飞之日到第二天18时有效,有效期内未报满,剩余奖金获奖鸽平分。
四拍卖及颁奖
1 比赛结束后,10日内获奖鸽拍卖.获奖鸽发奖金。
2获奖鸽参加拍卖,90%归鸽主10%作为费用。不参加拍卖的不发奖金,无论售环多少,比赛照旧,奖金照发。
海兴县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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