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信鸽协会2015年春季“凉都杯”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一、主办单位:六盘水市信鸽协会
本次比赛总奖金:实际售环总奖金
二、参赛条件:
1、凡认可本章程、并按时缴纳会费的六盘水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鸽必须佩带2014年六盘水市信鸽协会售出的全国统一足环一枚及“凉都杯”特比环一枚,特比环和全国统一足环尾号三位相同(尾号三位不符、视为无效鸽)。
3、“凉都杯”特比环执行实名制购买,严禁转卖、赠送和变更GPS经纬度。转卖、赠送和变更鸽棚GPS经纬度视为无效。比赛名次鸽将核对原始竞翔单和购买指定环清单等,如与购买鸽主不相符、变更鸽棚GPS经纬度等将取消获奖名次,后名次鸽顺延向前排名。
4、售环时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5月31日止。总售环数4000枚。
三、参赛费用:
1、以十枚起售,不单个出售
2、参赛费:每枚参赛费110元;其中100元作为奖金,10元为足环费、奖杯费和决赛放翔费用。
3、实行团体奖,购买20枚以上(含20枚)方有资格参加。
四、比赛时间、地点、距离:
1、比赛时间、地点:资格赛、决赛按2015年竟翔计划。
2、距离:资格赛:东线200—300;决赛:东线500±5%公里。
五、比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结合我市竟翔规程,若中鸽协出台新的规则和裁判法按新办法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执行比赛。
2、采用云飞牌988鸽钟、云飞2008扫描鸽钟、持鸽报到,同步使用。
3、决赛报到有效期:放飞之日起(含放飞当日)第三日20点截止。
4、放飞当日20点前未见特比环归巢鸽,取消比赛,奖金由“凉都杯”上笼有效鸽均分;报道有效期内获奖名次少于十羽(含十羽)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有效鸽均分;报道有效期内获奖名次超过十羽(即十一羽),未取满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总奖金:
1、录取名次:按售出特比环总数2%录取 。
2、奖励办法:售环结束后另行公布。
3、团体奖:录取三名;奖金按售环总奖金的5%计提(奖励办法,售环结束后另行公布)。A、进前总排名羽数以多为胜;进前总排名羽数相同,以进奖鸽的平均分速排名高者为胜;C、无团体资格的鸽主,不能参加团体排名。D、团体奖各设奖杯一樽。
七、双关(资格赛、决赛)综合鸽王奖:
1、参赛条件:A、认可本章程并购买“凉都杯”特比环的扫描板报到会员;B、资格赛综合排名前100名、决赛综合排名前100名者方可参加。
2、录取名次:取三名;
3、录取办法:按双关综合成绩总分速高者录取;如无获奖鸽或未取满名次,剩余奖项自行取消。
4、奖励办法:A、冠军:1000元;亚军:600元;季军:400元;B、奖杯各一樽。
八、拍卖
1、决赛获奖鸽、双关综合鸽王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将取消比赛名次及奖金,取消的名次不再续延。被取消的奖金将滚入下届“凉都杯”比赛使用。
2、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归鸽会,其中除去拍卖费用外,剩余金额存入鸽会。
3、起拍价:前3名(含双关鸽王)1000元/羽起拍;4—10名500元/羽起拍、后名次300元/羽起拍,流拍鸽由鸽主交纳拍卖底价的10%领回。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六盘水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由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盘水市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