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信鸽协会2014年秋季大奖赛规程
应广大鸽友要求,清苑鸽协拟定举办2014年秋季“阳光杯”特比环大奖赛。本次大赛为了激发鸽友们的积极性,特有我市著名优秀鸽舍—荣校鸽舍赞助三羽外血名鸽,届时由获奖鸽中抽(摇)号码依次产生奖鸽获得者。
一、参赛条件
1、凡我县会员及周边县市的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
2、凡购买本次特比环的鸽友,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
二、 竞翔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鸽协2002年规则及省2007年竞赛补充规则。
2、计时器为手动鸽种和科汇电子扫描并用。
3、比赛有效期为比赛当日至次日12时,名次未报满,上笼鸽均分剩余奖金,获奖鸽除外。
4、团体赛以500公里获奖成绩为准,以多为胜,最少进奖两羽,同羽数名次先者为胜。
5、归巢鸽打钟时,将不干胶标证缠于颗粒物上置入钟豆凹槽内,再将钟豆槽口朝下打入鸽钟孔内,未按规定打钟的则计时无效,漏孔之后的计时无效。
6、首羽赛鸽打钟后5分钟以内电话传报鸽主姓名,特比环号,超时传报计时无效。
7、归巢鸽报到限时,各会员自首羽归巢鸽打钟记时起,清苑县城90分钟,其他地区150分钟,超时按持鸽裁定。
8、禁止信鸽任何部位加盖电话号码、脚踝骨出现肿大、脚面肤色异常、缺少任一脚趾的赛鸽参赛。
9、比赛同时按2014年秋季比赛规程执行。
10、参赛鸽在运输中遇车祸,失火等意外情况或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赛鸽伤亡,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11、比赛当日为临时成绩,网上公示3日,请鸽友及时核对成绩,验棚后公布正式成绩。
12、7,8月份进行抽查验棚,加盖滚章,参赛鸽友不得拒绝,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三、比赛项目及时间
1 、本次比赛设50元特比赛 、100元特比赛 、团体赛 、鸽王赛
2、比赛时间10月中下旬和普赛同时
四、奖金分配:
A组: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名各1000元 11—80名各300元 (奖金是按800枚设置,若多售增加获奖名次。)
B组:冠军7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3000元 4—10名各1000元 11—40名各500元(奖金是按400枚设置,若多售增加获奖名次。)
团体赛 (取3名) 冠军500元 亚军400元 季军300元
鸽王赛 (取3名) 冠军500元 亚军400元 季军300元
五、售环时间、地点、联系人
1、时间:12月3号 2、地点、联系人:老申鸽粮申锡忠13633122561
阳光家园申春亮13171686998 光明东街228号吴振卿13273233328
3、A组 每枚50元,B组每枚100元,均买五赠一。凡一次性购10枚(连号)即获团体资格,多购设 ABC组,禁止合买,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4 、实名制网上公布、数量、售出不予退换,不得转让,概不赊欠(因鸽会为非盈利性群众组织,售环款全部用于奖金发放及必要的组织费用,为保障会员的正当权益,购环款不易赊欠,望请谅解。)
本规程解释权属清苑鸽会
清苑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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