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竞赛规程
市信鸽协会8月25日召开委员会,研究制定2013年秋竞赛规程,从9月21日开始训放,具体放飞事项如下:
一、2013年秋季竞赛项目:
300公里普赛,500公里菊城杯,500公里市会大奖赛
500公里开商第二届“友谊赛”大赛,500公里省幼鸽鸽王赛。
二、参赛资格:
1、凡是信鸽协会会员已交2013年度会费并注册过的会员有参赛资格,否则成绩无效。(两年不交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
2、凡参加省幼鸽鸽王赛的参赛鸽必须佩戴省鸽协发放的全国统一足环,否则成绩不上报。
3、所有参加大奖赛的获奖鸽必须带足环证领取奖金,否则成绩无效。
三、竞赛规则及竞赛办法:
1、比赛按中鸽协2002年度审定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2、报到办法:普赛,市会大奖赛参赛鸽可以采用电子扫描,手动鸽钟两种方式报到。开商大奖赛参赛鸽报到必须使用电子扫描报到。
3、参加省幼鸽鸽王赛填写竞翔单一式两份。
4、大奖赛填写竞翔单时填写16环号(前面注明大奖)
5、其它事项按照市协会2010年春季竞翔规则执行。
四、各赛项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300公里普赛录取前50名发证书,前3名发奖杯,第1名奖励400元,第2名奖励300元,第3名奖励200元,第4—10名各奖励100元,第11—50名各奖励50元。
2、500公里菊城杯录取前70名发证书,前3名发奖杯,第1名奖励1000元,第2名奖励600元,第3名奖励400元,第4—20名各奖励100元,第21—70名各奖励50元。
3、500公里市会大奖赛录取及奖励办法按照预售足环规程执行。
4、500公里开商“第二届友谊杯”大奖赛录取及奖励办法按照预售足环规程执行。
5、500公里省幼鸽鸽王赛录取前50名上报省鸽协。获市会前10名赛鸽,市会发证书,将有资格参加全省品评赛。获省品评赛各组级别前10位鸽王颁发奖状,获各组级别雌、雄的首位鸽王,将参加全国品评赛。其奖励办法按省信鸽协会秋季幼鸽鸽王竞赛规程执行,有省鸽协排名实施奖励。注:(各参赛单位向省鸽协交纳参赛费每羽10元。80%奖励全省两线前50名获奖鸽,其余20%作为省派出人员查棚复验费用。)
开封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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