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枚足环30元,团体10个为一组;
二、录取100名,前10名发奖杯;
三、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800元;4-10名500元,11-100名100元,
幸运奖101-106名各100元。
四、团体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10名各400元;
五、号段:洛阳2014春特比0001-1200。
六、与春季200元特比环同场比赛;
七、录取办法:200元特比环与30元特比环同场比赛,各以首羽鸽报进后24小时截止,若有效期内获奖名额未报满,但获奖鸽数超过录取名额的50%时,剩余名额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未达到50%时,获奖鸽只领取该名次奖金,剩余名额奖金由未获奖的决赛上笼鸽均分。若参加决赛鸽羽数少于奖励名额时,获奖鸽除应得名次奖金外,还可均分未报满奖励名额的奖金。若司放当日无归巢鸽报进,则取消本场比赛赛事,退还所有决赛上笼鸽的参赛费每羽200元整和30元整,多余奖金用作下届特比环大奖赛准备基金。
八、团体赛资格200元5羽为一组,30元10羽为一组以决赛上笼填单为准,超过5羽或10羽则以 A、B、C、D……分组。如决赛上笼时存鸽数不足5羽或10羽,但之前已买够5羽或10羽枚以上特比环者,可按实际上笼鸽数填单,同样具备团体赛资格。团体赛录取以决赛名次内羽数多者为先,羽数相同时,则以第一羽名次排前者获胜。
九、本次30元特比环没有环标,今后可以参加洛阳市任何赛事;
十、即日起开始发售30元特比环。
十一、发售人员:董跃民、金建峰、黄建伟、吴玉林、索限权。
本章程解释权归洛阳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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