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南通市信鸽协会
协办及参赛单位:各县(市)、区信鸽协会、市辖各赛鸽俱乐部、市鸽协直属会员。
根据省鸽协竞赛规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竞赛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由竞赛委员会制定2013年竞赛规程,请广大会员精心组织;积极参赛,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
一、2013年信鸽竞赛计划:
序号 项目 空距 集鸽时间 市收费 交省会 比赛司放地 备注
1 训放 100公里 4月6日 19:00- 20:30 2元
2 训放 250公里 4月13日 19:00- 20:30 3元
3 市赛 400公里 4月20日 18:00- 20:30 6元
4 全省等距离联赛 600公里 4月30日 18:00- 20:30 7元 3元 河南 民权 市十运会
5 国家赛 700公里 5月9日 18:00- 20:30 12元 3元 河南 郑州
6 全省千公里联赛
千公里国家赛 1100公里
1100公里 5月22日 18:00- 20:30 12元 6元 西安 临潼同点同时间
7 超远程省联赛 1600公里 6月 定待 5元 20元 兰州
8 训放 100公里 10月15日 18:00- 20:30 2元
9 训放 200公里 10月22日 18:00- 20:30 3元
10 市赛 400公里 11月1日 18:00- 20:30 6元
11 南通市特比环 580公里 11月8日 13:30- 16:30 15元 河南项城
12 年度总决赛 500公里 12月31日 18:00- 20:30 7元
二、参赛规定:
(一)参赛鸽必须健康,并佩带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售的本市历年号段足环一枚,其它号段足环赛绩无效。参赛鸽主必须按所属关系 参加所在单位集鸽。并自觉遵守信鸽竞赛规则和本规程,认真详实填写竞翔报名单。
(二)鸽棚搬迁:经纬度发生变化时,必须于4月10日前向市鸽会申请变更注册,否则发生赛绩计算差错责任自负。 (三)(三)竞翔报名单:国家赛交市会一式4份,省、市联赛交市会一式3份(参赛单位和会员各备一份)
(四)各参赛单位的赛鸽使用过渡笼装送至市鸽会中心集鸽点,统一加盖“暗章”上笼,进笼后必须编号,属装鸽笼号、羽数等必须同“竞翔报名单”保持一致;赛前必须逐羽验鸽、对环入笼;羽毛上有私人暗章的赛鸽、足环不符合规定的赛鸽一律成绩无效。
(五)报到方式:1、电子扫描系统2、联通竞翔报到台3、电信讯息台;各单位使用的比赛计时设施及软件必须经中国信鸽协会批准认可;使用电信讯息台报到时,中心必须由委派裁判员(两名)现场执裁,所有数据资料必须实时打印,由现场裁判员签字确认,否则赛绩不予认可,实时报到系统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六)各赛项集鸽前,如遇突变恶劣天气,各参赛单位及会员有是否参赛的选择权,集鸽时间不变。中心集鸽地点:棉麻公司仓库(原雄通公司旁)。
(七)报到有效时间:1、450~600公里,见鸽后48小时;2、600~700公里见鸽后72小时;3、800~1000公里,见鸽后120小时;4、超远程:见鸽后480小时。
(八)各单位第一羽归巢鸽报到后,必须及时向市中心验鸽处报告(电话:85529200),全地区归巢前三羽,必须送至中心验鸽处查验(50公里内60分钟、50公里外120分钟验鸽地址:起凤街49号)。查验确认后,立即组织查棚,否则影响赛绩责任自负。
(九)凡参加国家赛、省赛、市联赛的同一羽赛鸽,其赛绩均计入鸽王赛相应的短距离、中距离、长距离,全能和马拉松组的鸽王成绩。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1、竞翔报名单上的赛鸽羽数与实际不符;2、不按规定上交报名费、参赛费;3、无竞翔报名单或夹有非国家赛、省赛、市联赛赛鸽;4、非本市的历年足环;5、无互派裁判员现场监督签字确认;6、在本规程确定的同一时间段,举办或参与同类赛项的比赛,均视为违规(时间段为前后15天)如有上述违规情况之一时,不计算该单位(会员)全年各项赛绩,并追究相关鸽协的责任。
(十一)在公布赛绩48小时以内,如对赛绩及相关事宜有异议需申诉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否则不受理。仲裁委员会裁定为最终判定。胜诉将其所支付的申诉费如数退还,败诉则不退。
((十二))如遇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办或取消比赛以及赛鸽在比赛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损失,主办方及协办方均不承担经济责任。
三、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国家赛、省联赛、市联赛报到有效时间内录取参赛羽数的10%;超远程赛在有效期内归巢的赛鸽均录取名次;各赛项赛绩排名均按分速计算排名。
2、南通市第十届运动会信鸽比赛(600公里)排名及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3、各赛项、市赛、联赛排名:不分雌雄前六名发放奖杯;不分雌雄前20名发放证书,其余发放综合排名奖状。
4、“南通市”特比环大奖赛,按 原“规程”执行。
四、组织机构
1、赛事组委会:
主 任:周克平
副主任:高井奎 卢均 袁国祥 黄凌凯 孙宏祥 徐 宏 成国民 蒋 剑 韩新民
各参赛单位负责人。
2、仲裁委员会:
主任:蒋剑
副主任: 张强 夏建华 3.裁判委员会:
主 任:高井奎
副主任:卢均 张强 顾东来 李卫新
4、后勤组: 组长:孙宏祥 副组长: 夏建华 王德君 宋继珍
5、现场执裁小组:
(1)集鸽裁判组:组长:徐 宏 副组长:张强 顾志良 组员:王健 孙福林 秦建兵
徐建华
(2)司放裁判组:组长:张建伟 组员:巫建秋 朱勇保 王健
(3)验鸽、查棚组:组长:李卫新 组员:秦建兵
(4)成绩计算裁判组:组长:顾东来 组员:李卫新
各执裁小组当值裁判员由裁判长及现场执裁组直接委派。(全体工作人员需提前30分钟到达集鸽现场,共同做好集鸽所需设施的准备工作。)
五、其他规定:
1、未尽事宜,按另行通知执行。
2、赛事咨询请拨热线电话:85529200,咨询时间:星期二、四、日上午8:30~11:00,设有通话录音,其他任何咨询结论均无效(集鸽前三天每日上午8:30—11:00)。
3、团体单位参赛信鸽,必须于集鸽时间结束前60分钟进场,如有拖延责任自负。
4、严格执行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5、本规程解释权:南通市信鸽协会。
南通市信鸽协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南通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南通市公安局 交巡警大队、南通市民政局 城管局
南通县(市)、区信鸽协会 南通市信鸽协会直辖信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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