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景山寄养棚2013年规程
一、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正式足环。参赛鸽必须为25—50天的健康幼鸽。
2、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应当遵守合同条款。
二、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限收600正式鸽,三羽正式鸽可带一羽预备鸽。
1、200公里热身赛,300公里预赛、500公里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 300公里 (土20公里) 2012年9月下旬
500公里 (土20公里) 2012年10月上旬
3、团体赛:每5羽为一组,一人交鸽多组可分为A、B、C、D….组。团体在决赛中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以第一名次前者为胜。(训放80公里结束后,鸽友根据同一名下羽数自行编组,并将编组确认单传真至本公棚,为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电话编组不予受理。未编组和未传真者本公棚视为自动放弃。公棚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4、鸽王赛:鸽王按各关名次相加,点数低者为胜。如点数相同,以决赛名次前者为胜。
5、若遇不适合放飞的天气或情况、比赛时间顺延或择期,届时可通过浏览互联网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三、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
1、费用: 80公里训放结束后。参赛鸽主按实际存棚羽数5日内交清同一名下的参赛费,方可参赛。 每羽收参赛费300元,饲料费60元,已交参赛费但200公里未上笼者,公棚将退还该羽赛鸽300元参赛费。按实际存棚羽数百分百做奖,本棚不留一分钱,
80公里后交费羽数如超过600羽,每超4羽,增加一个获奖名额。101—N名各1000元,如交费数不足4羽,其所交实际参赛费作为尾奖。
2、收鸽时间:2012年3月25日至6月30日。全天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3、收鸽地点:双辽市信鸽协会。
外籍、外阜鸽友可通过航空、铁路及长途汽车托运等交鸽方式,但须提前通知本中心接机、接站,以免发生误接、漏接问题。境外鸽友负责提供检疫、报关费、动检费、运输费由鸽主自理。
公棚电话/传真:0434-7291234
接鸽联系电话:13384444447 15144475555夏先生
4、付款方式: 参赛鸽友在规定缴费期限内将参赛费足额汇入指定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保存以便兑现奖金,并注明会员编号及名称、参赛羽数、足环号码、联系电话,在规定缴费期限内传真至本公棚,以便财务备案查询;款额不足及未发传真或丢失汇款凭证所造成后果由鸽友自行承担。
银行账号:
工 商银 行 ;户名:夏景山;账号;622202 0804002103146
建 设 银 行; 户名; 夏景山; 账号;4367 4208 4070 0215 544
农业 银行; 户名:夏景山; 账号;622848 0550399974710
四、竞翔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及本规程。
2、各项比赛裁判员由吉林省双辽市信鸽协会指派负责各场比赛集鸽、司放、监放、成绩审定、成绩排名均由电子扫描排名为准,如发生故障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3、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如报到期内录取名次未满,预赛剩余名次奖金由预赛上笼鸽均分。
4、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日落结束,报道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报满或无归巢鸽,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团体奖及鸽王奖除外)本次比赛不设伯马制。
5、每关比赛后,赛鸽将依旧进行正常家飞训练,此期间如遇赛鸽游棚丢失或意外死亡未能参加集鸽上笼,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例如;实际存棚544羽
热身赛;200公里,( 前3名各发奖杯一尊)兼鸽会奖金
1、第一关:300公里(土10公里) 取前20名 ( 前3名各发奖杯一尊) 兼鸽会奖金
冠军 1000元 亚军1000元 季军1000元 4-----20名 各300元;
;
3、第二关:500公里(土10公里) 取前100名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尊 )
兼鸽会奖金
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5000元
4--10名 各2000元 11—50名 各1500元 51--100名 各1000元
★ 团体赛:取前5名 从决赛获奖鸽中产生,决赛最少入围2羽(前5名各发奖杯一尊)
前5名各1000元
★鸽王赛:取前3名,各发精美奖杯一尊,并参加拍卖,前3名1000
注明;双辽鸽会大奖足环兼得大奖奖金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及办法:
1、决赛获获奖鸽和境外归巢鸽均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流拍鸽鸽主支付起拍价的40%方可领回,具体决赛后通知。
2、迟归鸽决赛后7日内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过期不领者,由公棚自行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其他事项:
1、参赛鸽在训养比赛期间发生丢失、病亡等情况的,属自然淘汰,主办方不予赔偿。收鸽截止前,赛鸽出现病亡、游棚,立即通知鸽主补交,一视同仁。定期扫描,同时上网公布赛鸽存棚情况况监督
2、欢迎鸽友在比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监督。
3、比赛前不少于10-15次的训放,并在互联网上及时公布。
4、若在集鸽至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地震、疫情、交通故障、政府禁令(包括禽流感等)等导致比赛不能进行,将按照中鸽协规定执行,承办单位将退还鸽主所交纳的参赛费。
5,本章程解释权规双辽市景山寄养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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