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时间 待定 四、司放地点 待定 五、竞赛项目 1000公里 六、参赛办法 (一)由联赛组成协会共同制定竞赛规程,并将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 (二)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须在同一个司放点、同时司放; (三)联赛竞委会须于比赛结束后15日内将前200名归巢鸽的竞翔成绩报告表(附表1)报中国信鸽协会和中鸽网(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成绩)。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总排名:比赛录取前20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二)省级排名: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三)幼鸽排名:比赛录取当年幼鸽前5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幼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四)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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