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度国际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13-2014年度
四、竞赛组别及评选条件
A组:(100-4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连续两年内所获得的10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10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B组:(300-6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8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8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28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C组:(5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1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3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总参赛鸽羽数的20%。
D组:(全能)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11次最好的比赛成绩,其中包括3-5次A组比赛成绩,2-6次B组比赛成绩,及1-3次C组比赛成绩。提供参评成绩的11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500公里。
E组:(马拉松,7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2年内4次比赛的最好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7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限。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五、各组别得分计算公式
(一)A、B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相同:
(录取名额-获奖名次+1)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鸽羽数×20%
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例:一场比赛有400羽参赛鸽,录取名额为80羽(即400×20%)则,第一名得分=(80-1+1)×100/80=100.00分
第二名得分=(80-2+1)×100/80=98.75分
第十名得分=(80-10+1)×100/80=88.75分
(二)C、D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相同:
获奖名次÷参赛鸽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羽,超过5000按5000计)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三)E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
获奖名次÷参赛鸽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总分最少的各自总排名第一。
2013-2014年度国际奥林匹克鸽王组别及评选条件
空 距
|
比赛次数
(次)
|
参 赛 鸽
羽 数
(羽)
|
最少参赛
鸽主人数
|
最少空距
总 里 程
(公里)
|
录取名额
|
A组100-400公里
|
10
|
250
|
20
|
1500
|
1/5
|
B组300-600公里
|
8
|
250
|
20
|
2800
|
1/5
|
C组500公里以上
|
6
|
150
|
20
|
3300
|
1/5
|
D组全能
|
其中
|
100-400公里3-5次
|
250
|
20
|
3500
|
1/5
|
300-600公里2-6次
|
250
|
20
|
1/5
|
500公里以上1-3次
|
150
|
20
|
1/5
|
E组马拉松700公里以上
|
4
|
250
|
50
|
-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