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赛规程
一、普赛
参赛条件:凡认可本规程,并缴纳2013年会费的注册会员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佩带国家统
一足环一枚,足环破损残缺,谢绝该鸽参赛。禁止使用其它鸽舍赛鸽冒名顶替参赛。比赛结
束以后对所有获奖鸽抽查验棚,凡发现有AB棚现象的会员,取消该鸽所获成绩。
比赛地点:
1、高家堰:每羽赛鸽收参赛费30元,司放费5元。按参赛鸽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10%作为
奖品费用,90%作为奖金),前三名颁发奖鸽照片镜框一面,获奖鸽均颁发归巢证书。
集鸽时间:2013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
奖金分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名及以后名次均分30%。
2、枝江:每羽赛鸽收参赛费40元,司放费10元。按参赛鸽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10%作为奖
品费用,90%作为奖金),前三名颁发奖鸽照片镜框一面,获奖鸽均颁发归巢证书。
集鸽时间:2013年9月25日晚上8点至12点。
奖金分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名及以后名次均分30%。
3、潜江:每羽赛鸽收参赛费50元,司放费10元。按参赛鸽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10作为奖
品费用,90%作为奖金),前三名颁发奖鸽照片镜框一面,获奖鸽均颁发归巢证书。
集鸽时间:2013年10月2日晚上8点至12点。
奖金分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名及以后名次均分30%。
各项比赛名次未报满时,由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无鸽报到,奖金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
集鸽地点:待定(联系电话:18771230058)
报到时限:参赛鸽自放飞之时起48小时内为冠军报到的有效时间,其余名次以冠军报到之时
向后延长24小时,到时即停。
二、特比环赛
参赛条件:凡认可本规程,并缴纳2013年会费的注册会员均可参赛。参赛鸽必须佩带国家统
一足环一枚,足环破损残缺,谢绝该鸽参赛。参赛会员必须在2013年5月1日以前在鸽会财务
处购买参赛环,每环售价人民币100元,同一鸽舍购买10枚环即获得一个参加团体赛的资格。
禁止使用其它鸽舍赛鸽冒名顶替参赛。比赛结束后对所有获奖鸽抽查验棚,凡发现有AB棚现
象的会员,取消该鸽所获成绩。
比赛地点:潜江、每羽赛鸽收司放费10元。按售环总数的10%录取名次(10%作为奖品费用,
60%作为单鸽奖金、30%作为团体奖金)。
集鸽时间:2013年10月2日晚上8点至12点。
奖金分配:冠军18%、亚军12%、季军6%、4名及以后名次均分24%。
团体奖金分配:冠军15%、亚军9%、季军6%
成绩未报满,由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无鸽报到,奖金由参加决赛的赛鸽均分。
团体成绩以获奖羽数多者排前,羽数一样时以分速相加高者排前。团体赛成绩必须有2羽及以
上赛鸽入围获奖方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团体成绩产生。团体总奖金由参加团体比赛的鸽舍
均分,名次未报满,由获奖鸽舍均分剩余奖金。
前三名颁发奖鸽照片镜框一面,获奖鸽均颁发归巢证书。
报到时限:参赛鸽自放飞之时起48小时内为冠军报到的有效时间,其余名次以冠军报到之时
向后延长24小时,到时即停。
报到办法:各项比赛均采用GPS测距到户,以实际空距计算成绩,赛鸽归巢时间以鸽钟记录的
时间为准。若不使用鸽钟,裁判将以鸽友持鸽到达鸽会的时间为赛鸽的归巢时间。赛鸽打钟
以后必须在当天晚上持鸽钟和赛鸽到鸽会报到,二者缺一不可!逾期报到的赛鸽不予计算成
绩。获得前三名的赛鸽由裁判组到棚验鸽,成绩无异议,10日后颁发奖金。严禁执裁人员和
工作人员营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其裁判资格,并严肃处理!
主要负责人:覃德明 贺锡林 廖康树
竞翔部: 王恩晓 邱堂兵 李隆军
裁判长: 李晓斌 刘 臣
恩施州信鸽竞翔协会
201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