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信鸽协会2013年秋季“旅发杯"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六盘水市信鸽协会
赞助单位:六盘水市金果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比赛总奖金:实际售环总奖金+赞助奖金(¥60000元)
二、参赛条件:
1、凡认可本章程、并按时缴纳会费的六盘水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鸽必须佩带2013年六盘水市信鸽协会售出的全国统一足环一枚及“旅发杯”特比环一枚,特比环和全国统一足环尾号三位相同(尾号三位不符、视为无效鸽)。
3、“旅发杯”特比环执行实名制购买,严禁转卖、赠送。转卖、赠送视为无效。比赛名次鸽将核对原始竞翔单和购买指定环清单,如与购买鸽主不相符的将取消获奖名次,后名次鸽顺延向前排名。
4、售环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3年3月10日止。总售环数2000枚。
三、参赛费用:
1、以两枚起售,不单个出售
2、参赛费:每枚参赛费103元;其中100元作为奖金,3元为足环费和奖杯费。 3、实行团体奖,购买10枚以上(含10枚)才有资格参加。
四、比赛时间、地点、距离:
1、比赛时间、地点:资格赛、决赛按2013年竟翔计划。
2、距离:资格赛:西线260±5%公里;决赛:西线500±5%公里。
五、比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结合我市竟翔规程,若中鸽协出台新的规则和裁判法按新办法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执行比赛。
2、采用云飞牌988鸽钟、云飞2008扫描鸽钟、持鸽报到三种方式同步使用。 3、报到有限期:放飞三日内(含放飞当日)20:00截止。
4、放飞当日20点前未见特比环归巢鸽,取消比赛,奖金由“旅发杯”特比环上笼有效鸽均分(不含赞助奖金);报道有效期内录取名次不足五羽(含五羽)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有效鸽均分;报道有效期内录取名次超过五羽(即六羽),未取满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及总奖金:
1、录取名次:按售出特比环总数2%录取 。
2、奖励办法:售环结束后另行公布。
3、团体奖:录取三名;奖金按售环总奖金的5%计提(奖励办法,售环结束后另行公布)。A、进前总排名羽数以多为胜;进前总排名羽数相同,以进奖鸽的平均分速排名高者为胜;C、无团体资格的鸽主,不能参加团体排名。D、团体奖各设奖杯一樽。
七、双关(资格赛、决赛)综合鸽王奖:
1、参赛条件:A、认可本章程并购买“旅发杯”特比环的扫描板会员;B、资格赛综合总排名前100名(包括云飞牌988鸽钟报道、持鸽报到)、决赛综合总排名前100名者(包括云飞牌988鸽钟报道、持鸽报到)方可参加。
2、录取名次:取三名;
3、录取办法:按双关综合成绩总分速高者录取;如无获奖鸽或未取满名次,剩余奖项自行取消。
4、奖励办法:A、冠军:1000元;亚军:600元;季军:400元;B、奖杯各一樽。
八、拍卖
1、决赛获奖鸽、双关综合鸽王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将取消比赛名次及奖金,取消的名次不再续延。被取消的奖金将滚入下届“特比杯”比赛使用。
2、拍卖所得80%归鸽主、20%归鸽会,其中除去拍卖费用外,剩余金额存入鸽会。
3、起拍价:前3名(含双关鸽王)1000元/羽起拍;4—10名500元/羽起拍、后名次300元/羽起拍,流拍鸽由鸽主无偿领回。
九、本章程解释权归六盘水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经常委会研究决定。
六盘水市信鸽协会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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