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三届“协力杯”2千元特比环四关鸽王大奖赛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主办单位:北京正明赛鸽俱乐部
协办单位:北京协力旁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监赛单位:新闻媒体及鸽友监督代表
一、参赛与购环须知
1、凡认可本规程的鸽友均可购环参赛。
2、外省市鸽友来京参赛,需要寄养棚,北京正明赛鸽俱乐部可为鸽友提供寄养棚(需付租金并自养)和协助鸽友联系寄养棚。
3、国内外参赛鸽均须佩戴本俱乐部提供的专环和2013年全国统一(01)足环各一枚。
4、专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错号佩戴,一律不予调换,由此造成的损失鸽友自己承担。
5、幼鸽动一条到正明俱乐部进行第一次验鸽,为赛鸽登记、滚章、照相、建档;6月1日—10日正明俱乐部发放电子鸽钟并对赛鸽进行扫描验鸽,为赛鸽核准电子数据;8月1日—10日正明俱乐部到鸽舍查棚验鸽,核对鸽舍的GPS,查验赛鸽存棚羽数;8月15日—16日正明俱乐部进行第二次验鸽,为赛鸽滚章、照相、登记。参赛鸽友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拒绝验鸽、查棚,违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6、为防止参赛者做AB棚,正明俱乐部九月中下旬举行0公里—200公里资格赛,所有参赛鸽须全部参赛,不参加资格赛的赛鸽将失去参赛资格。资格赛时间详见临时通知。
7、赛鸽正、副足环必须完好无损,因各种原因造成足环异常、破损或丢失,即取消参赛资格;赛鸽脚踝骨出现肿大、脚面肤色异常、缺少任一脚趾均失去参赛资格。
8、竞翔报名单必须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凡漏填、错填或涂改的均失去参赛资格。
9、比赛时不允许任何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或被取消比赛成绩。
10、因各种原因鸽舍需要搬迁,搬迁后鸽主须在比赛集鸽日的前一个月书面报告正明俱乐部,以便安排对新鸽舍的测距;凡鸽舍迁址又未经正明俱乐部重新测距的参赛者,一经查实视为作弊,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比赛成绩。
11、凡涉及税收等事项,均由获奖者自理。
二、售环时间与专环价格
1、2012年12月底销售,预售2000枚。
2、足环单价2000元/枚,奖金按售2000枚足环开奖,售环超过计划环数每超过10枚进奖1名,101名以后每羽入奖1.8万元,自动延续。
3、鸽友可提前预订,预定时须交付20%足环款的保证金,如改变计划不要预定的特比环了,正明俱乐部不退保证金。
4、特比环发售按先后顺序从小号开始发放,不予挑号。
5、联系电话:13701339050 13810864880 13701153382 010-87964347
三、集鸽和报到地点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工业区北西甲1号,北京正明赛鸽俱乐部院内
联系电话:13701339050 13810864880 13701153382 010-87964347
四、比赛集鸽日程与相关事宜
第一关450公里,比赛时间:2013年10月9日
集鸽时间:2013年10月8日14:00---17:00
第二关500公里,比赛时间:2013年10月16日
集鸽时间:2013年10月15日14:00---17:00
第三关500公里,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3日
集鸽时间:2013年10月22日14:00---17:00
第四关550公里,比赛时间:2013年10月30日
集鸽时间:2013年10月29日14:00---17:00
每关集鸽时参赛鸽友都须严格遵守集鸽时间,为了防止个别鸽友违反集鸽规定,做到比赛严谨、公平、公正、公开,所有参赛鸽友集鸽时必须在15时前进入集鸽现场,按号顺序交鸽,违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总奖金分配细则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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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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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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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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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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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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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 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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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 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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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若干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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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单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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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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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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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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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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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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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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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单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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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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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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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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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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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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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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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关单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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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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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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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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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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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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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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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关单鸽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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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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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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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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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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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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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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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综合鸽王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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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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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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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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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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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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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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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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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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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综合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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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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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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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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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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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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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比赛日开笼确认,鸽王赛入围标准及比赛规格
比赛各单关、综合均不设伯马制,各关比赛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归巢五羽以上,且这五羽赛鸽最少出自三位参赛鸽友。
1、比赛7天一场,如第一关比赛延期,余下各关比赛日自动顺延。
2、第一关: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开笼日遇恶劣天气,赛鸽拉回,比赛顺延。报到截止时间为当日降旗后半小时,此时间后归巢鸽将失去争夺鸽王赛资格并不可参加下关比赛。如在规定时间内,归巢鸽不足50羽,本次鸽王赛取消,单关奖金由单关获奖鸽获得,其余各项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单关及暗插指定鸽奖金按指定鸽规则办理;如获奖鸽超过51羽,不足取奖羽数,本场鸽王赛结束,其余各项奖金由第一关获奖鸽均分。指定鸽及暗插赛按相关规定办理。在规定时间超过取奖羽数归巢,比赛继续进行。
3、第二关: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如有雨(以放飞地实地拍照为准)压笼一天,第二天如再有雨,赛鸽拉回,比赛延后一周。报到截止时间为当日降旗后半小时,此时间后归巢鸽将失去争夺鸽王赛资格并不可参加下关比赛。如比赛规定时间内,无归巢鸽返回,本次比赛结束,鸽王赛成绩以第一关成绩计算,名次前者为胜。在规定时间内,归巢鸽不足50羽,本次比赛第二关获奖鸽获得应得的奖金外,剩余各项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超过51羽,不足取奖羽数,第二关比赛获奖鸽除获得应得的奖金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本次比赛结束。如获奖鸽超过取奖羽数,比赛将继续进行。单关及暗插指定鸽奖金,按指定鸽规则办理。
4、第三关: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如有雨(以放飞地实地拍照为准)压笼一天,第二天如再有雨,赛鸽拉回,比赛延后一周。报到截止时间为当日降旗后半小时,此时间后归巢鸽将失去争夺鸽王赛资格并不可参加下关比赛。如比赛规定时间内,无归巢鸽返回,本次比赛结束,鸽王赛成绩以第二关成绩计算,名次前者为胜。在规定时间内,归巢鸽不足50羽,本次比赛第三关获奖鸽获得应得的奖金外,剩余各项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超过51羽,不足取奖羽数,第三关比赛获奖鸽除获得应得的奖金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本次比赛结束。如获奖鸽超过取奖羽数,比赛将继续进行。单关及暗插指定鸽奖金,按指定鸽规则办理。
5、第四关: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如有雨(以放飞地实地拍照为准)压笼一天,第二天如再有雨,赛鸽拉回,比赛延后一周。报到截止时间为次日中午12时整,隔夜不停钟。如比赛规定时间内,无归巢鸽返回,本次比赛结束,鸽王赛成绩以第三关成绩计算,名次前者为胜。在规定时间内,归巢鸽不足50羽,本次比赛第四关获奖鸽获得应得的奖金外,剩余各项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超过51羽,不足取奖羽数,第四关比赛获奖鸽除获得应得的奖金外,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比赛结束。单关及暗插指定鸽奖金,按指定鸽规则办理。注:第四关上笼前所有参赛鸽封环。
6、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报到截止后必须在2.5小时内持鸽钟到俱乐部报到,第四关报到截止后2.5小时内携归巢鸽和鸽钟到俱乐部报到。如第四关当天归巢鸽超过入奖羽数当天报到。
7、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七、四关综合团体赛
1、团体赛资格:凡同一鸽舍购买一组尾号相邻10枚专环即享有一个团体赛名额,购买二组尾号相邻专环即享有二个团体赛名额。如: XXX1-XX10 或XX11-XX20 或XX21-XX30……依此类推。
2、团体赛排名办法:
(1)在规定报到期内,以四关赛综合录取名次,录取团体赛名次。
(2)团体赛以相连10枚专环中录取名次鸽多者(须2羽或2羽以上)名次列前;若录取名次鸽数相同时,则以四关综合最高分速的一羽作比较,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果四关综合最高分速也相同,则以第四关赛分速最高一羽作比较,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3、若规定奖励名次未满时,剩余奖金由已排定团体名次鸽平分。
4、团体赛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八、四关综合赛
1、关赛资格:在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赛中,凡在比赛规定报到期限内,放飞当日降旗后半小时,获得排名的赛鸽即可参加下一关关赛。
2、四关赛综合排名办法:
(1)四关赛不分雌,雄统一排名。
(2)将同一赛鸽所有单关赛的飞行分速相加,即得综合分速;以综合分速高低顺序排列名次。综合分速高者名次列前,若综合分速相同时,则以第四关赛时的排名决定名次,排名在前名次就列前。
(3)规定的四关赛综合奖励名次不足时,剩余奖金由已获名次鸽均分。
3、四关赛综合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4、四关赛结束一周至二周内举行颁奖暨获奖鸽拍卖会,具体时间地点到时另行通知;四关综合鸽王获奖鸽必须全部进行拍卖(含境外鸽,无论获奖或迟归均参加拍卖),如若不参加拍卖(含丢失)本俱乐部取消其获奖资格,奖金由正明俱乐部处置;若获奖鸽死亡鸽主须将带足环、副环、电子环的死鸽交到正明俱乐部,不交者俱乐部取消其获奖鸽的资格,奖金由正明俱乐部处置;拍卖会前获奖鸽主需提供获奖鸽血统书。流拍鸽鸽主按流拍鸽拍卖底价的30%交俱乐部,鸽子由鸽主取回。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俱乐部。
九、暗、明插指定鸽赛规则
1、在自愿的基础上,鸽友购环后10天内到正明俱乐部参加特比环暗插指定鸽赛报名,填写暗插指定鸽环号并交纳50%插组定金,8月11日至12日交纳余下50%的指定金,如因各种原因不再参加该羽赛鸽暗插指定,其该羽赛鸽插组定金不退,充入该组暗插指定奖金中。
(1)暗插单鸽组比赛分为四个类别:
A、500元/羽 B、1000元/羽 C、2000元/羽 D、5000元/羽
(2)同一羽专环鸽可同时参加四个类别的插组比赛,也可参加其中任意一个类别插组。
各类插组各组指定羽数低于50羽(含50羽)取一名,奖励100%;指定51羽—100羽取二名,第一名奖励60%,第二名奖励40%;指定101羽—150羽取三名,第一名奖励50%,第二名奖励30%,第三名奖励20%;指定151羽—200羽取五名,第一名奖励30%,第二名奖励25%,第三名奖励20%,第四名奖励15%,第五名奖励10%;指定201羽以上取七名,第一名奖励21%,第二名奖励19%,第三名奖励16%,第四名奖励14%,第五名奖励12%,第六名奖励10% 第七名奖励8%。
(3)插组统计工作完毕后,正明俱乐部将参加暗插指定鸽赛的鸽友姓名、指定鸽环号统计印刷后,发给参加者每人一份并及时通过各种途径予以公告。
(4)四关赛每关比赛集鸽时,插组指定鸽赛出现下列情形时奖金分配办法:
<1>集鸽时,无论哪一类别插组比赛鸽剩1羽或1羽以上时,则原定插组比赛必须进行,以决出名次。当规定报到期内归巢鸽数不足录取名次时,由已获取名次鸽均分剩余奖金。
<2>如果在规定报到期内无归巢鸽时,无论哪类插组比赛该类插组全部奖金即由上一关插组指定鸽赛参赛鸽均分。
2、单关指定鸽赛:
鸽主自愿参加单关插组指定鸽赛,插组种类以比赛集鸽当日公布的组种和取奖名次为准。单关指定鸽赛现场全款缴费,俱乐部不赊欠,获奖者奖金下一关集鸽时发放。
3、团体指定组插赛:
(1)团体指定组插赛分为10羽组/10万元、10羽组/5万元、10羽组/3万元和10羽组/2万元、10羽组/1万元。
(2)2013年6月1日—3日交纳50%各类团体插组指定金,余下款8月11日—12日前交清余下团体插组指定金。如因各种原因不再参加该组指定组赛,其该组指定金不退,充入该组团体暗插指定奖金中。
(3)组插赛排名与奖励办法:
[A]在四关综合入奖排名中,择取各团体指定组插赛中分速最高的一羽予以排名,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B]奖励名额与奖金分配办法:
a、参赛组数不足10组(含10组),只奖励一名,奖金100%。
b、参赛组数超过11组至20组,奖励前二名,第一名奖金60%,第二名奖金40%。
c、参赛组数超过21组至30组,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奖金50%,第二名奖金30%,第三名奖金20%。
d、参赛组数超过31组至40组,奖励前五名,第一名奖金30%,第二名奖金25%,第三名奖金20%,第四名奖金15%,第五名奖金10%。
e、参赛组数超过41组至50组,奖励前七名,第一名奖金21%,第二名奖金19%,第三名奖金16%,第四名奖金14%,第五名奖金12%,第六名奖金10%,第七名奖金8%。
f、参赛组数超过51组以上,奖励前九名,第一名奖金18%,第二名奖金16%,第三名奖金14%,第四名奖金12%,第五名奖金10%,第六名奖金9%,第七名奖金8%,第八名奖金7%,第九名奖金6%。
g、具体录取奖励名额及奖金分配细则插组完毕时上网公布。
4、二关、三关综合暗插指定鸽赛分为单羽指定和二羽指定,指定金额为四组: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参赛鸽友须于2013年8月11日至12日到正明俱乐部填写二关、三关暗指定鸽赛参赛单并交纳100%参赛费。
(1)单羽各组指定均以单羽赛鸽一关、二关综合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以成绩名次前者为胜。
(2)两羽各组指定均以两羽赛鸽一关、二关、三关综合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前者为胜。两羽插组任意组合,可以(1、2)、(3、4)组合,也可以(1、3)、(2、4)组合。
(3)单羽指定和二羽指定取奖方式:
(A)单羽和二羽鸽参加500元组指定赛50羽(含50羽)以下取前一名,奖励100%,参赛51羽—100羽,取前二名,第一名奖金60%,第二名奖金40%;参赛101—150羽,取前三名,第一名奖金50%,第二名奖金30%,第三名奖金20%;参赛151羽—200羽,取前五名,第一名奖金30%,第二名奖金25%,第三名奖金20%第四名奖金15%,第五名奖金10%;参赛201羽以上取前七名,第一名奖金21%,第二名奖金19%,第三名奖金16%,第四名奖金14%,第五名奖金12%,第六名奖金10%,第七名奖金8%。
(B)单羽和二羽鸽参加1000元组指定赛30羽(含30羽)以下取前一名,奖励100%,参赛31羽—50羽,取前二名,第一名奖金60%,第二名奖金40%;参赛51—100羽,取前三名,第一名奖金45%,第二名奖金35%,第三名奖金20%;参赛101羽—150羽,取前五名,第一名奖金30%,第二名奖金25%,第三名奖金20%,第四名奖金15%,第五名奖金10%;参赛151羽以上取前七名,第一名奖金21%,第二名奖金19%,第三名奖金16%,第四名奖金14%,第五名奖金12%,第六名奖金10%,第七名奖金8%。
(C)单羽和二羽鸽参加2000元组指定赛20羽(含20羽)以下取前一名,奖励100%,参赛21羽—30羽,取前二名,第一名奖金60%,第二名奖金40%;参赛31—50羽,取前三名,第一名奖金45%,第二名奖金35%,第三名奖金20%;参赛51羽—100羽,取前五名,第一名奖金30%,第二名奖金25%,第三名奖金20%,第四名奖金15%,第五名奖金10%;参赛101羽以上取前七名,第一名奖金21%,第二名奖金19%,第三名奖金16%,第四名奖金14%,第五名奖金12%,第六名奖金10%,第七名奖金8%。
(D)单羽和二羽鸽参加5000元组指定赛10羽(含10羽)以下取前一名,奖励100%,参赛11羽—30羽,取前二名,第一名奖金60%,第二名奖金40%;参赛31—50羽,取前三名,第一名奖金45%,第二名奖金35%,第三名奖金20%;参赛51羽—80羽,取前五名,第一名奖金30%,第二名奖金25%,第三名奖金20%,第四名奖金15%,第五名奖金10%;参赛81羽以上取前七名,第一名奖金21%,第二名奖金19%,第三名奖金16%,第四名奖金14%,第五名奖金12%,第六名奖金10%,第七名奖金8%。
5、二关综合暗插指定奖金第三关集鸽时发放;三关综合暗插指定奖金第四关集鸽时发放。
注明:各类插组均以总参赛费的90%发放奖金,余下10%归本俱乐部。
十、比赛在公平、公正、公开竞技原则下有序进行
1、新闻媒体和鸽友监督代表对整个集鸽、比赛和查棚验鸽全过程进行监督。
2、裁判人员对集鸽、随车押运、司放(监放)和查棚验鸽等全过程执裁。
3、本俱乐部工作人员只服务,一概不直接插手比赛事宜,欢迎其他鸽友及媒体进行监督。
4、比赛鸽验鸽前封环不能损坏、赛鸽验棚前不能洗澡,违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验鸽放飞超过120分钟不归巢,取消比赛成绩。
5、为了增加透明度比赛集鸽至司放全过程实施不间断摄像监控。
十一、鸽友监督代表产生的方式及监督代表的责任义务
1、特比环认购结束后,所有购环鸽友集中,现场抓阄产生本届鸽友监督代表。如产生的监督代表不能按时到场履行责任时须推荐自己信任的鸽友代为行使权力,同时以书面的形式(书写委托书)通知正明俱乐部。
2、每关比赛集鸽、运鸽司放鸽友监督代表均须到场,按照分工认真行使监督的责任和权力,协助裁判组做好工作。
十二、竞赛及报到、验鸽办法,依本部2013年信鸽竞赛规程。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依本部2013年信鸽竞赛规程或另行通知。
十四、北京正明赛鸽俱乐部对本规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本俱乐部郑重承诺:
北京正明赛鸽俱乐部举办的比赛均以公平、公正、公开、诚信为原则,打造严谨、舒畅、祥和、放心的赛鸽平台,让北京的信鸽竞翔天空更洁白、更绚丽、更广阔。我们愿意为中国的信鸽事业,为关心支持正明赛鸽俱乐部的鸽友们尽我们的真诚和责任。
正明赛鸽俱乐部仍用管理企业的方法和模式完善俱乐部的管理,按照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由北京协力旁普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实行担保,并对本章程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同时继续聘请司法部国家一级律师王明毅先生担任正明赛鸽俱乐部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涉及本俱乐部有关法律方面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