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第七届“南华安友谊杯”
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及奖金分配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动南县、华容、安乡赛鸽运动的发展,不断增进鸽友之间的友谊,做大做强多年打造的品牌赛事,巩固共同搭建公平、公正、和谐公开的竞争平台,经三县鸽协商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羽数:共934羽(其中:南县400羽,华容270羽,安乡264羽)。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暂定10月26日集鸽(由常德市信鸽协会最终决定),27日上午在河南叶县县城、叶县紫云镇开笼(根据基本等距离竞赛的协商原则,分两地同时司放)。
三、录取名次:
1、团体赛:录取前10名
2、单项赛:录取前77名
3、幸运奖:录取3名
四、奖励方案:
(一)奖杯(牌)安排:
1、团体赛:1-3名奖杯,4-10名奖牌
2、单项赛:1-6名奖杯,7-15名奖牌
(二)奖金分配:(总额48200元)
1、团体赛奖金:7000元
冠军1500元 亚军1200元 季军900元 4-6名各600元 7-10名各400元
2、单项赛奖金:41200元
冠军6000元 亚军4000元 季军2000元 4-6名各1500元 7-10各1000元 11-20名各600元 21-50名各300元 51-77名各200元
3、幸运奖:78名、79名、80名各100元
4、奖杯、奖牌、裁判费等2400元
(三)具体要求:
1、单项赛:
(1)赛事实行“伯马制”;
(2)赛事有效期内(比赛当日起两天)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按名次鸽均分;
(3)赛事在有效期内如果无参赛鸽归巢,则延长一天时间;延长一天后如果仍无参赛鸽归巢,奖金按上笼参赛鸽均分。
2、团体赛:(8羽参赛鸽为一团体,如此类推)
(1)在有效期内以归巢羽数多少确定排名先后;
(2)在有效期内归巢鸽相同的情况下,以各棚户第一羽归巢鸽成绩决定排名顺序。
五、本赛事实行裁判异地执裁,三县成绩按分速统一排名;前六名赛鸽由裁判查棚验鸽(距棚80-100米处放飞),核对座标无误后成绩才能生效。
六、未尽事宜遵循中鸽协2002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由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七、2012年第七届“南华安友谊杯”幼鸽大奖赛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肖劲龙、刘海斌、欧阳国伟
委员:韩飚、熊伟、李友强、杨胜、蔡小林、姚力
南县信鸽协会
华容县信鸽协会
安乡县信鸽协会
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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