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秋季举办第四届“金秋”杯
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2]08号
挥别昨日,迎来新的曙光,为了答谢新老会员的一贯支持与厚爱,特推出2013年秋季第四届“金秋”杯大奖赛,计划安排如下:
一、决赛空距: 380-400公里 。
二、决赛地点:东线,详见2013年秋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3年10月中旬。
四、售环时间:2012年10月7日至2013年4月30日止。
五、售环办法:本次大奖赛共售环1800枚,售价50元/枚,一枚起售,参赛者须为本会会员,购环者须实名登记,不得转让,售完为止。
(售环地点:红花岗区信鸽协会服务部,电话:8264106)。
注:“金秋”杯奖环号段为:CHN23-2012-588001至589800。每枚奖环配一枚紫色副环。副环与统环必须环套环,不能分别戴在参赛鸽的两只脚上,只能戴在一只脚上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六、奖励安排(取80名):
冠军:15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8000元,奖杯一座 ;
季军:4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18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500元,奖牌各一块; 11-20名:各1000元,奖牌各一块;
21-40名:各800元; 41-80名:各500元。
七、本次 “金秋”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两日内(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
八、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参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十四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九、荣获“金秋”杯大奖赛排名前20名的赛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则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的30%的费用缴费后取回,拍卖时间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第二届“金龙”杯前20名获奖鸽同时举行。
十、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金秋”杯大奖赛(须交纳2013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3年会费)。
十一、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二、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届“金秋”杯大奖赛将聘请各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欢迎广大鸽友全程监督,同时欢迎会员随车监放。
十三、具体司放时间和报到方式、竞翔办法等请详见2013年本会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申诉事项: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祝大家好运!
二0一二年十月七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