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组: 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35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00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 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50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 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400羽参赛鸽,以及4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D组: 超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09年度所获得的2次最好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8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2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700公里。各次比赛记奖名次数目为总参赛羽数的20%。 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公式1:
( 记奖名次数目-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记奖名次数目 其中:记奖名次数目=总参赛羽数×20%。故公式1可演变为
公式2:
(总参赛羽数×20%-获奖名次+1)
×100=本次比赛得分
总参赛羽数×20%
举例一(短距离鸽王赛):
参赛鸽子总羽数为600羽,录取名额范围为20%,即计奖名次数目取前120名。某羽赛鸽获得了第10名。则该赛鸽本次比赛鸽王得分为:(记奖名次数目120–获奖名次10 + 1)= 111÷120×100 = 92.5分;
注:短距离鸽王共需要6场比赛成绩的总和,总分不应该超过60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举例二(中距离鸽王赛):
参赛鸽子总羽数为800羽,录取名额范围为20%,一只赛鸽获得第3名,则该赛鸽本次比赛为:(记奖名次数目160–获奖名次3 + 1)= 158÷160×100 = 98.75分
注:中距离鸽王共需要5场比赛成绩的总和,总分不应该超过 500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C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超过5000按5000计)
举例三:
一只赛鸽获得6000羽的第3名,则本次比赛得分为:3÷5000×1000=0.6分。
举例四:
一只赛鸽获得500羽的第7名,则本次比赛得分为:7÷500x1000=14分。
注:长距离鸽王共需要3场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D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注:超长距离鸽王共需要2场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