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昌吉市信鸽协会第三届春季
“天山杯”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昌吉市信鸽协会
二、竞翔时间、距离:2013年5月西线500公里±5%
三、本次比赛特比环售环数量400枚;
号段为:2012-30-261001——2012-30-261400
每枚特比环定价200元; 2012年5月26日开始售环
每羽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鸽协正式足环和一枚特比环付环,正式环和付环号码必须一致。
四、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奖金44500元(2012年特比环团体余额4500元):录取前20名;冠军8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4000元, 第4——10名各1500元,第11——20名各1000元,(基数为200枚,多售足环,全部递增到奖金里,多售10枚增加1个名次,以此类推)
团体赛:购环5枚赠1枚,赠环同样具有参赛资格;购环10枚以上(包括10枚)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团体赛录取前3名,奖金: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以比赛录取名次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获奖羽数至少2羽,不足2羽不具备评选团体资格,如羽数相同,则按获奖名次在先者为胜,依次类推。
“聚宝盆”插组赛:录取前5名,每羽200元,共四次插组机会,请严格遵守插组登记时间,过时不候。
第一次插组时间:每羽20元,购环当日至2012年11月1日
第二次插组时间:每羽30元,2013年3月1日-3月15日
第三次插组时间:每羽50元,2013年4月1日-4月10日
第四次插组时间:每羽100元,2013年4月20日--5月1日
冠军:35% 亚军:25% 季军:20% 第四名:10% 第五名:10%
此项“聚宝盆”插组赛,必须连续4次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参赛费用并登记插组鸽足环号码后,方具有参赛资格。任何一次插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并缴纳参赛费用则失去参赛资格,前面所缴参赛费不退,并计入“聚宝盆”插组赛的总奖金池里。
五、本次比赛严格执行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有关规定;本次比赛实行伯马制,如有效时间名次未报满则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团体奖金除外),如“聚宝盆”插组赛名次未报满,有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有效时间未有赛鸽归返,则所有上笼特比环参赛鸽均分奖金(团体奖金除外),“聚宝盆”插组赛奖金有“聚宝盆”插组赛上笼鸽均分;归巢时间以当日开笼时间至当日晚21时为有效时间,(时间以CCTV时间为主,包括21时超过则不算成绩)
六、 凡空距远于昌吉市中心空距的鸽友交纳2012年会费的持有昌吉市信鸽协会测距的会员均可参加;欢迎其它地区鸽友以寄养形式参与,购环时请以寄养鸽主姓名登记备案。
七、 参赛足环实行实名制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不得转让。
八、 本次比赛与2013年春季昌吉市信鸽协会500公里比赛同时进行,实行一鸽两赛,特比环必须参加普赛,如不参加取消所有参赛资格。
九、 凡参赛者一律按爱羽牌电子鸽钟或手动鸽钟报到,爱羽牌电子鸽钟上传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如超时所有成绩取消;本次比赛所用手动鸽钟为大连云飞牌鸽钟,以鸽钟和电子鸽钟计时时间为本次比赛排列成绩之标准,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者,空距远为先;集鸽前封鸽钟。鸽钟限时60分钟,超时所有成绩无效。因鸽钟导致电脑不能成功录入,责任自负。(具体手动鸽钟使用规定见2013年春季比赛规程)
十、 验棚和集鸽报到时发现参赛鸽套特比环的脚爪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异常或发生明显损伤、变形,则该鸽失去参赛资格。
十一、本次特比环赛事聘请国家级裁判担任主裁判长和裁判工作。
十二、本次特比环赛,购环环号尾数为(003、013、033、053、073、093、113、133、153、173、193、223)为本次特比环赛的12位监督委员,以上12位监督委员必须在特比环赛集鸽和报到时提前到场负责监督,如不到场者,取消特比环参赛资格。
十三、注意事项
1、为预防A B棚、老鸽套新环,套环后和训放前鸽会有权随时对特比环查棚,并加盖暗章,如特比环不在鸽棚内,未加盖暗章,将取消参赛资格。
2、 昌吉市周边鸽友比赛期间,所使用手动鸽钟由昌吉市信鸽协会在集鸽时统一发放使用,报到时密码贴必须打入鸽会所发放的鸽钟里,打入其他鸽钟,不予计算成绩。
3、 本次特比环所有获奖鸽全部由鸽会组织拍卖,拍卖款90%归鸽主,10%作为鸽会运作费用,如获奖鸽丢失或未来到拍卖现场,从该鸽主特比环奖金中扣除500元奖金。
4、本次特比环所有参赛鸽在集鸽时,正式足环全部使用一次性封贴封闭,在比赛成绩公布后验鸽时,封贴有破损揭动,该鸽成绩取消。特比环获奖鸽在电子扫描或打入鸽钟60分钟内,到鸽会报到地点验鸽,超时取消该鸽成绩,成绩顺延。
十四、 本规程解释权归昌吉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遇恶劣天气比赛顺延。
购环联系人: 王志军 13899667328
昌吉市信鸽协会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