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参加2012年春季信鸽国家赛
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总会、信鸽协会:
为了提高吉林省信鸽运动的竞技水平,促进信鸽活动的进一步开展。鼓励全省信鸽协会会员对信鸽工作的大力支持,经研究;决定2012年信鸽春季国家赛在吉林省所参加的项目上设置比赛奖金。
比赛设500、600、700、800、900公里级及1000公里以上级,共六个级别,按实际空距正负5%。
一、 奖杯发放办法:各级别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二、 各级别前十名的奖金分配办法(单位:元):
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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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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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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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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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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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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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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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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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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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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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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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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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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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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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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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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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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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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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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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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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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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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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了扩大获奖比例,调动各市州会员的参赛热情700公里加设至录取前三十名,十一名至二十名奖金80元、二十名至三十名奖金50元。
要求:
1、凡发现比赛过程有作弊者,一经核实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全省,禁止其终身比赛资格。欢迎全省会员监督。
2、各地、市、州为单位在赛鸽开笼日5天内,以电子文档方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表七,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的格式,否则一律不予排名),将各市州比赛前十名成绩加盖当地信鸽协会公章(必须将原始报名单及验棚一并)上报至吉林省信鸽协会。
3、各市州信鸽协会一定按照信鸽裁判法的要求去做好获奖鸽的验棚和空距测量工作。如有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名次及奖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的参赛资格,通报全省。
四、各市州在比赛前一星期向省信鸽协会申报参加国家赛的级别,并申请各市州互派裁判人员,参赛的市州各负责委派2名裁判员负责2012年的国家赛裁判工作。
联系电话:0431-82707605 13843080744
联系人:姚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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