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信鸽协会二O一二年
信鸽竞赛规程及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信鸽竞赛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不断提高我县信鸽竞翔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鸽友,在遵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基础上,经会员代表充分商讨,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二O一一年信鸽竞赛规程及实施办法。
一、竞赛程序
1、参赛鸽主必须是本协会当年注册会员及其自养信鸽,严禁给非会员搭放,一经查出,取消该员当年所有比赛成绩。
2、参赛鸽必须套佩本会编制发售的全国统一足环,参加各类奖赛、各种特比环赛、省赛、国家赛的信鸽只能佩带一枚足环,否则,成绩无效。县信鸽协会年度伊始发放足环后公示本会年度足环编号及数额,凡不属于本会发放的编制内足环,其参赛鸽不计成绩。
3、协会在新年伊始编制和公示年度赛事计划,会员须按计划积极准备参与其赛项,参赛时必须认真填写竞翔报名单,省赛、国家赛一式二份,县赛一份,南华安友谊赛一式三份,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如出现填写不全、错填、涂改、使用省略号、字迹不清则参赛成绩无效。
4、进入赛事后,归巢鸽计时可使用电子扫描与电子鸽钟,使用电子扫描的参赛鸽须在填写报名表上注明,经由值班裁判员核对并输入电脑后方可参赛,参赛鸽归巢由扫描信息报到,如出现扫描信息传输障碍,则必须于当日19时前由鸽主报告后,将家庭扫描器拿到鸽会,经电脑裁判输入电脑,必要时由扫描系统制造商协同处理,如超过规定的时间报告,只能做持鸽报到处理。
5、使用电子鸽钟报到的参赛鸽必须履行电话报到与鸽钟报到相结合的程序,电话报到须在打入鸽钟后10分钟内完成,否则报到无效,报到要求按一报暗迹,鸽主姓名,棚号,参赛鸽环号,羽色,眼砂,性别的顺序报告,如报告出现错误,则以持鸽查验的报到时间为准。参赛鸽主电话报到时间及参赛鸽资料由裁判长如实记录,鸽主电话报到时必须报准第一羽归巢鸽资料,若出现电话报到的第一羽归巢鸽资料和鸽钟所打入的第一羽归巢鸽不相符的情况,则取消该鸽主所有该赛事参赛鸽成绩。
6、参赛鸽归巢完成电子扫描信息报到或电子鸽钟计时电话报到程序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送验程序。送验鸽时间为:城关地区内2小时,距鸽会二十公里以外的乡镇3小时,津市等外县、市4小时,入赏鸽报到时必须带足环证报到验鸽,名次鸽和鸽钟必须当天到鸽会,由执行裁判长查验,鸽主须严格按鸽钟的使用规程操作,按顺序排列,不准打空格,签封和面盖不得破损,未按上述程序操作,此鸽钟全部成绩无效,只作为归巢鸽统计。特比环名次鸽由执行裁判长组织验棚、验鸽、验足环证等手续,如有虚假,成绩作废,名次由下一名次鸽顶替。
7、名次计算:单项赛以分速为准,双关或多关以中鸽协颁布的《中国信鸽裁判法》为准,均由润维电子扫描系统实行电脑排名。所有特比环赛、大奖赛可占普赛名次,普赛名次不占特比环、大奖赛名次。
8、归巢有效期:根据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规定,300公里内当天,500公里两天,700公里以赛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算起72小时内有效,1000公里以赛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算起120小时内有效。
二、竞赛项目、足环发售时间
1、竞赛项目按年度竞翔计划执行(含适时公示的省赛、国家赛计划)外,同步设置:1、春季:300、500、700公里成鸽多关赛;鸽王赛。2、夏季:300、500公里成鸽多关赛;3、秋季:300、500、700公里成鸽、幼鸽多关赛;鸽王赛。4、冬季:300、500公里幼鸽、成鸽多关赛;5《南华安友谊杯》成鸽500公里大奖赛、《南华安友谊杯》500公里幼鸽大奖赛、《南华安友谊杯》500公里精英赛、《宏发杯》、《嘉山杯》、《湘军杯》幼鸽大奖赛、五省一市1300公里联翔赛、湘北赛区精英赛、幼鸽专环赛等多项赛事。
2、发售足环时间:当年秋季300、500、700公里幼鸽赛足环,冬季300、500公里幼鸽赛足环自入会办理时发售。
三、奖励办法
1、奖励办法遵照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原则执行。
2、成鸽双关赛、多关赛以2011年及以前的成鸽为主,不限年限;幼鸽双关赛、多关赛限当年足环鸽;双关赛均首付20元/羽、第二关30元/羽,多关赛均首付20元/羽、第二关30元/羽、第三关30元/羽、第四关20元/羽、第五关20元/羽,各关参赛费另收。各类赛均取前10名获奖,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名次颁发证书,总金额的85%用于赛事奖励,15%为奖杯、证书、费用等等开支(具体见二O一二年双关赛、多关赛竞赛规程)。每次赛事如总金额不足千元,协会则不对赛事鸽发奖杯,奖金分配由参赛鸽主自定,如鸽主需要此项赛事的杯证,协会可以代为办理,费用自理。
3、《南华安友谊杯》、《湘军杯》、《宏发杯》、《嘉山杯》、《湘北赛区精英赛》、《幼鸽专环赛》等特比环大奖赛均以其赛事规程为准奖励,可争夺普赛名次。
4、国家赛、省联翔赛、《省600公里大奖赛》等专项赛事,县信鸽协会不另设奖杯,参赛费按规定标准收取。
5、指定鸽赛:协会不作具体安排,每次赛事只要参赛会员有兴趣可随时指定,协会不发奖杯或证,奖金分配具体见二0一二年指定鸽赛规程,如获奖鸽主需发杯、证,协会可以代办,其费用由其自理。
6、普赛:全年共设普赛十四次,取前十名获奖,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颁发证书。
7、设立年度王牌鸽舍奖:入选条件为近三年赛项中前10名赛鸽,评选为累计计分制,计分办法以每赛事前10名计分,以冠军计10分、亚军9分、季军8分,如此类推,得分高者为胜,鸽主获奖,不设奖金,授予奖牌。
四、其他事宜
1、为保证本鸽会经费与正常运转,所有会员须按协会安排的训放计划参与训放,凡未参与训放的鸽主,在报名参赛时须补缴训放费后方可参赛,计算成绩,空距距县城5公里内的所有会员须参加鸽会组织的彩鸽司放,并满足集放20羽以上,凡未参与或低于标准者,须按每羽1元缴费抵补。
2、按照竞翔计划,会员须在集鸽前根据天气情况主动与执行裁判长联系,确定集鸽时间。凡使用电子招描器的会员,必须在比赛集鸽前1天将竞翔单填好交值班裁判录入电脑(城区以外的会员除外),并带上参赛鸽足环卡接受检验,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一律不得补录。在赛鸽扫描入笼时必须与值班裁判认真核对赛鸽全部资料,并确认扫描备份无误,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今年司放员继续由鸽协聘请一名专职人员,以确保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押运司放,其费用所有会员每人交纳20元,不够协会补贴,以用于专职押运员的费用及人生保险费。
4、凡协会会员务必交纳值班费100元作为值班费和确保值班缺席时的请人代班开支,所有会员均参与值班,每班5人,发给值班费20元/人。
5、新会员入会须由本人申请,有固定的住所,具有参加竞翔活动的设施(鸽棚),符合会员相关条件,经协会主席审核同意,并缴纳300元建会费、会费及其他应缴费用后,方可办理入会手续,入会注册登记、办理注册登记时,须如实填报《会员信息表》,以利上报中国信鸽协会建立“会员信息库”。
6、老会员续会时须足额缴纳会费、值班费、司放费等所有应缴的费用,否则,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收留的游棚鸽,为有利团结,协会鼓励会员间相互送还其鸽主,否则,无足环证的参赛鸽参赛成绩无效。
7、会员退会或休会必须在县鸽协办理注销会员或保留会籍手续,其棚号牌所有权属县鸽协,鸽友间不得私自处理或转让,否则,其棚号由县鸽协注销,会员办理休会只限一年,办理休会须缴纳120元会费以保留会籍,超过一年后再要求入会按新申请入会办理。无鸽棚或未养信鸽而要求入会的会员只缴纳120元会费,且不参加赛事时的集鸽
8、会员入会后,因本人原因不能安排赛鸽参赛时,后果自负,如因鸽会工作人员原因致使其不能参赛时,追究其责任人员相关责任。竞翔中对违反本规程或采取投机取巧等作弊手段获得名次的事件和个人,由裁判长处置,若不服从者,再交由县信鸽协会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并视情节给予停赛或开除会籍等处罚。
9、协会继续设立特殊贡献奖和先进工作者奖。
⑴为协会争取到现金或物资赞助时,协会按赞助金额总额的40%返回奖励给争取到赞助者,并在年终总结会上发给一定的纪念品,以资奖励。
⑵为协会争取到赛事赞助时,协会除按其本人意愿冠以赛事名称,并在年终总结会上发给一定的纪念品,以资奖励。
⑶凡会员本人为协会赞助赛事时,协会按其本人意愿冠以赛事名称,并在年终总结会上发给一定的纪念品,以资奖励。
⑷凡在本年度中为协会各项活动和工作任劳任怨,做出较大成绩,经民主评定的先进个人,协会在年终总结会上发给一定的纪念品,以资鼓励。
10、为保证赛事的公开、公正、公平性,实行专人集鸽、验鸽,本人不集本人鸽制度,每次集鸽完毕,由电脑裁判将集鸽具体情况(鸽主姓名、足环号、羽色、眼砂、性别),即时打印三份,一份交执行裁判长,一份协会留底,一份贴在告示板上公示。赛事结束后,将当次有效期归巢鸽名次具体情况(鸽主姓名、环号、羽色、眼砂、性别、时间等)即时打印三份,一份执行交裁判长,一份协会留底,一份贴在告示板上公示和公布于安乡信鸽网站。
11、班子改选:
⑴在任主席任期4年,原则上中途不改选,如果确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辞职,必须在本年度所有赛事完毕后才能提出;
⑵在任鸽会主席在任期内不称职,影响鸽会工作,会员要求改选主席,必须有65%以上会员以书面形式共同签名并交由秘书长,组织改选,改选现场的到会人员应占总会员的75%以上方能生效备案。
12、集鸽地点:邹永才家。
13、报到:杨胜,0736-4332908 18974201418 13975625244。
14、本规程及实施办法的未尽事宜或需修订、补充则另行通知,其解释权属安乡县信鸽协会。
请各位会员认真阅读本规程,熟悉其内容,本年度的赛事和工作将严格按本规程执行。
工 作 职 责
一、主席职责
1、主持鸽会的全面工作。
2、督查、考核班子成员工作情况及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和会员情况。
3、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和组织各种活动。
二、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检查会员情况及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2、分管赛事和财务工作。
3、协助主席督查、落实各项工作。
三、秘书长职责
1、具体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会务准备工作。
2、协调机构开展工作。
3、年度资料的统计、归档、存档工作。
四、裁判长职责
1、负责检查竞赛工作的器材、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完好率,确保赛事正常进行。
2、负责通知会员具体的集鸽时间和验鸽、审核、清点及铅封工作。
3、负责参赛归巢鸽的报到记录,负责名次鸽的验鸽、验棚,处理填、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计、填写比赛成绩册。
4、审核确定比赛成绩,宣布比赛结果。
5、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必须作风政派,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五、会计职责
1、根据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负责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登帐,装订好原始凭证,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情况。
3、根据协会财务管理制度,随时向主席通报协会经费情况,严格控制各项不合理的开支。
4、督促会员及时交纳协会的应交费用。
5、主动与出纳做好财务结帐工作。
六、出纳员职责
1、负责协会所有现金收、支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制度,随时向主席通报协会经费情况,严格控制各项不合理的开支。
2、对协会所有收、支费用,开好三联单(一份交会计做帐,一份留存,一份交付款人),建立现金收、支台帐。
3、及时与会计核对帐目,与会计共同做好财务结帐、现金盘底工作,保证帐目真实、准确、完整。
七、电脑裁判职责
1、负责协会电脑的使用、维护、保养,确保赛事安全、正常进行。
2、负责佩带电子脚环参赛鸽的电脑扫描、记录、打印,发送参赛鸽的信息、资料。
3、严格履行电脑裁判职责,确保赛事公平、公正、公开,参赛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八、监事会职责
1、对主席和班子成员行使职权的活动进行监督。
2、对所有赛事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收集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给主席。
4、对协会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评。
彩 鸽 集 放 制 度
一、联系
协会鼓励、支持会员联系彩鸽集放,所有会员在征得协会主席同意后都有权联系,但严禁会员相互竞争,压低放飞费。联系成功的会员,负责组织彩鸽的司放工作,由协会财务人员与联系会员一同与放飞单位结帐。放飞费总额的40%奖给联系会员用于司放所有费用开支(请客、送烟、租车、力资费等),协会不承担任何费用。800元以上鸽会组织集放,800元以下鸽会不组织集放,如会员要求组织,向协会交200元管理费,由会员自行组织、
二、集鸽
会员接到协会集放彩鸽的通知后,必须无条件的参与,天灾人祸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协会主席同意后可暂不参与,但须交纳集鸽基数费用,集鸽基数老会员不少于20羽/次,新会员不少于10羽/次。
三、奖惩
1、安排放飞20羽以上者,超过羽数每羽协会补给1元补贴,基数以下者,按差鸽数每羽1元当时向协会以现金交清,一次无故不参与者,罚扣20元(含经协会研究同意请假者)。
2、800元以下彩鸽司放,如隐瞒少报司放费,查出后停止该会员的会员参赛资格,并不退参赛等各种费用。
安乡县信鸽协会
二O一二年双关赛、多关赛竞赛规程
为有效推动我县赛鸽运动的发展,提高赛鸽水平,丰富赛事,特设立双关赛和多关赛(三关、四关、五关)并制定规程如下:
一、足环发售时间、价格及数额
1、双关赛、多关赛,不论成鸽、幼鸽均为购买指标方式,在比赛当日集鸽时购买。在购买指标环时,限3羽起购,多购不限。
2、双关赛首付20元/羽,第二关收取30元/羽,参赛费另计。
3、多关赛首付20元/羽,第二关收取30/元羽,第三关收取30元/羽,第四关收取20元/羽,第五关收取20元/羽,参赛费另收。
二、赛事奖励办法与奖金分配
1、各关赛事均取前十名获取奖金,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名次颁发证书。
2、奖金分配为:冠军总额25%,亚军15%,季军10%,第四名至第十名按总额35%均分,总额15%用于颁发奖杯和证书及赛事费用,指标环发售结束后公示各名次奖金额及售环数和足环号。
三、竞赛时间和司放点
以协会二O一二年信鸽竞赛规程及实施办法规定的竞翔计划表时间和地点为准。
四、附则
1、赛事实行伯马制,从第一关起须在有效期归巢,并按规则有效报到和电脑计算分速,方具下关参赛资格。
2、各关后有二位以上有效归巢鸽主则须进行下关赛程,直到各关赛程完毕,最后按多关分数综合排名。
3、若出现在多关中参赛鸽无鸽在有效期报到,则由当关的参赛鸽均分奖金。
4、赛事当关有效期:
⑴双关赛第一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二关有效期为当天;
⑵春季成鸽第一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二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三关有效期为两天,第四关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算起72小时内有效;
⑶夏季成鸽第一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二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三关有效期为两天,第四关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算起72小时内有效;
⑷秋季成鸽、幼鸽第一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二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三关有效期为两天,第四关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算起72小时内有效;
⑸冬季成鸽、幼鸽第一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二关有效期为当天,第三关有效期为两天,第四关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时算起72小时内有效;
⑹其他未尽事宜按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5、各赛事综合前三名颁发奖杯,单关前三名可由县鸽协署名制作单关赛奖杯,鸽主负担费用。
6、各关赛事基本上与县鸽协赛事同步进行,本赛事参赛鸽可同时参加省、市、县鸽协赛事竞赛排名获奖。
安乡县信鸽协会点鸽赛规程
为响应很多会员要求,安乡县信鸽协会决定在2012年及以后部分赛事设立点鸽赛,规程如下:
1、 参赛鸽要具有参加正常赛事的资格。
2、 参赛鸽不分老幼小。
3、 会员的参赛鸽数量不限,点鸽赛的赛事确定及参赛费由会员代表赛前协商后,在赛前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公示大家。
4、 比赛奖励方式如下:如一次赛事点鸽数为10羽及10羽以内,奖金一把抓;如一次赛事点鸽数为11羽~20羽,则点鸽第1名65%,点鸽第2名35%;如一次赛事点鸽数为21羽~30羽,点鸽第1名50%,第2名30%,第3名20%;如一次赛事点鸽数为31羽及以上,1名40%,2名28%,3名18%,4名7%,5名7%。
5、 鸽会不提留费用,不设奖杯,鸽会只收正常集鸽费,为会员提供参赛平台,为会员计算并公示成绩,如获奖鸽主需要奖杯或证,由会员自费,协会代为办理。
6、 赛事允许黑马现象,如在有效赛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在有效赛期内未到鸽,退回所有参赛费(不包括正常集鸽费)。
7、未尽事宜参照《2011年安乡县信鸽协会竞赛规程》执行。
2012年安乡县信鸽协会
信鸽竞赛集鸽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信鸽竞赛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不断提高我县信鸽竞翔水平,确保赛事的公开、公正、公平,在遵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的基础上,经会员代表充分商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信鸽竞赛集鸽制度:
一、为确保赛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实行专人集鸽、验鸽,本人不集本人鸽制度,验鸽裁判在集鸽时如轮到自己交鸽时,必须由另一位验鸽裁判验鸽、交鸽,严禁本人验、交鸽。
二、为确保验鸽时不出现误差,在验鸽时,鸽主必须在电脑旁协助电脑裁 判,认真核对赛鸽全部资料,确保电子环扫描准确无误,否则,赛鸽一经入笼后,任何人不得开笼取鸽,违者取消该员本次竞赛资格。
三、集鸽过程中必须绝对服从裁判人员的安排,按顺序排队,由裁判长现场抽定暗章,将暗章致残后交验鸽裁判按裁判法规定统一盖章入笼,集满一笼后由验鸽裁判及时打好铝封。赛鸽一经入笼后任何人不得开笼取鸽鉴赏或无理取闹,违者,取消该员本次竞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者交公安机关处罚或开除会籍。
四、值班裁判必须文明验鸽,轻捉轻放,以免误伤赛鸽,严格把关,认真查验,严禁将病鸽入笼参训、参赛(包括生黄、鸽痘、单顺风、水便、拉痢等),不得徇私误鸽。
五、凡使用电子扫描器的会员,必须在比赛集鸽前一天将参赛鸽资料填好竞翔单交电脑裁判录入电脑(城区以外的会员除外),并带上参赛鸽足环卡接受检验,无特殊情况,其它时间一律不得补录,在赛鸽扫描入笼时必须与电脑裁判认真核对赛鸽全部资料,并确认扫描备份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六、参加各站次竞赛的信鸽,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排队集鸽(过时将不再集、验鸽),并由本人在集鸽前填写好全国统一式样的竞翔单(国家赛、省赛一式二份,县赛一份,南华安友谊杯赛一式三份),并需在竞翔单上填好本棚棚号和经纬度,必须清楚无误,涂改、删节或用红笔、铅笔填写的成绩一律无效。
七、使用电子鸽钟的会员,必须集鸽前在家中按标准要求填写好竞翔单,集鸽时先交竞翔单,由验鸽裁判按参赛鸽羽数核发密封胶条。
八、值班裁判集鸽前半小时必须赶到集鸽地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参赛鸽验鸽、盖暗章、进行电子环扫描、收取参训赛费、粘贴报到凭证、抬集鸽笼上车等),不得迟到、缺席或早退,或随意改变值班排序,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报带班领导批准后可与会员调节或由带班领导安排其他会员代班。
九、每次集、验鸽完毕,由电脑裁判将集、验鸽具体情况(鸽主姓名、足环 号、羽色、服砂、性别)及时打印三份,一份交裁判长,一份协会留底,一份贴在告示板上公示,以确保集鸽资料完整准确,并将集鸽资料公布于安乡信鸽网上。
十、为确保赛事的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广大会员互相监督,严格规范比赛程序,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后,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当年参赛全部成绩,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报省、市鸽协上网公布处分。
为有利团结,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如有疑问,欢迎广大会员通过正常途径,采取正确的方法,向协会领导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但禁止毫无根据、主观臆断、凭空不负责任的乱说,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协会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一定的处罚。
安乡县信鸽协会
2012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