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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第十一届幼鸽大奖赛湖州赛区规程

时间:2012-01-07 12:53:01  来源:信鸽365  发表者:浙江湖州市信鸽协会 
2012年浙江省第十一届幼鸽大奖赛湖州赛区规程

2012年浙江省第十一届幼鸽大奖赛湖州赛区规程

湖鸽协(2012)第2号

一、主办单位:湖州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湖州市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省大奖赛,凡参赛赛鸽飞行最短空距必须达到475KM,苏皖交界新庄镇
四、决赛集鸽时间:2012年11月3日七时正司放
六、参赛办法:
1、本届比赛足环总数为1000枚(2012-11-006001—2012-11-007000),且不定额发放,报名费为每羽参赛鸽(必须佩带特比环并配有副环)人民币100元整,(其中提取93元中8%, 3元协会,4元交省,剩余为实发奖金)。奖金发放为税前奖金,如遇税收问题,获奖者自行解决。
2、售环日期为2012年1月1日开始售环,卖完为止, 4月15日截止。2012年注册会员且认可本章程均可购环参赛。
3、本届大奖赛中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一脚一环、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不一脚一环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4、专环一经售出,无论什么缘故导致破损,或错号佩戴,一律不予调换,由当事鸽主承担损失。禁止脚踝骨出现肿大、脚面肤色异常、缺少任一脚趾的赛鸽参赛。
5、奖金发放为税前奖金,凡涉及税收事项,均由获奖者自理。
6、参赛鸽主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大奖赛环号填在最后一栏“赛环存根(暗号)”内,如有错填、漏填、涂改等均为无效。
7、执行“2012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有关参赛办法。
8、本次比赛售环数量1000枚,录取7%,拍卖前30名。综合前6名获奖优胜鸽制作挂历上,且每人10本,其他每位会员每人1本。
七、报到、验鸽办法:
1、执行“2012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
2、比赛有效期在放飞次日晚上12时前为报到有效时间。
八、奖励办法:
依据实际卖环数量后,公布奖金分配方案。录取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的参赛鸽主平均分配。
九、申诉和纪律:
1、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2、参照执行“2012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本届比赛,凡遇到政府行为和禽流感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


湖州市信鸽协会
201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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