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郴州市、耒阳市信鸽协会第九届联谊赛
协 议
为了推动湖南省信鸽运动的发展,提高两地赛鸽水平,增强双方友谊,经双方协商,特继续举办第九届两地等距离赛鸽友谊联赛,并达成如下协议:
1、司放地点:西线(广西)同一地点,司放点空距约350公里左右。
2、足环发售时间2011年11月19日,比赛时间2012年6月16日星期六下午集鸽。星期日早晨6:00点整准时开笼司放,风雨无阻。
3、双方各发售指定环200枚,足环每枚80元。
4、总奖金额叁万贰仟元整。奖前15名,奖金分配如下:冠军9000元;亚军4600元;季军2800元;4-5名各1800元;6-15名各1200元。
5、赛事有效期为早上6:00点开笼至当日18:30结束,同时设伯马制,若归巢鸽在有效期内未报满余下名额由归巢报进名次的赛鸽平均分配,若有效期内无赛鸽报进,则奖金由决赛报名参赛鸽平均分配。
6、集鸽地点:为各自协会办公室内。
7、双方互派裁判各2人,负责比赛执法,费用由各自负担。
8、足环发售后一个月内双方将资金总额存入指定银行并互相电告存单。
9、集鸽时由各自互派裁判员负责查验参赛鸽足环、足爪鳞片、足趾是否完好,如发现有脱鳞片、有伤痕、伤疤,乃至缺趾的赛鸽不予参赛。
10、经查验合格的赛鸽即由裁判员加盖暗章方可参加决赛,所取成绩有效,不合格的赛鸽不得参与司放。
11、参赛时必须详细填写报名单一式贰份,自留一份,报名单必须详细填写清楚,并将参赛鸽鸽主棚号,东经、北纬度一并填上,涂改、错填成绩无效。
12、参赛会员第一羽赛鸽归巢后须在10分钟内电话报到,并报棚号、足环号码、赛鸽归巢,城区内打鸽钟后1小时、城区外2小时内报到为有效,过时一律视为无效。
13、赛鸽报到采用鸽钟、扫描、持鸽报到并举。
14、赛鸽报到须凭赛鸽、报名单,足环证,会员证报到,缺一不予报到,成绩按双方电脑核准北京时间后电脑计算出的分数统一排定名次。
15、优胜鸽前三名颁发奖杯,4—15名发奖状,费用双方鸽会分摊。
16、该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变更,待双方协商确认即可。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报省鸽会备案一份。
郴州市信鸽协会 耒阳市信鸽协会
代 表: 代 表:
盖 章: 盖 章: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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