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州市首届三关大奖赛规程
湖鸽协(2011)第2号
一、主办单位:湖州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湖州市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司放距离和地点:以协会为标准,空距在475km---510km之间
第一关为河南潢川方向,第二关为山东枣庄方向,第三关为河南商丘方向
四、决赛集鸽时间:秋季另行通知
六、参赛办法:
(一)、本届比赛足环总数为2000枚(2011-11-252001—2011-11-254000),报名费为每羽参赛鸽(必须佩带特比环并配有副环)人民币100或者200元整。奖金发放为税前奖金,如遇税收问题,获奖者自行解决。
(二)、本届大奖赛中的正、副足环号码必须一脚一环、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不一脚一环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三)、执行“2011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有关参赛办法。
(四)、售环日期为2011年1月1日—4月30日截止,本次比赛综合前50名必须参加拍卖。
七、报到、验鸽办法:
(一)、执行“2011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
(二)、比赛有效期在放飞次日晚上12时前为报到有效时间。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100元组(环号2011-11-252001至2011-11-253200)录取名次为此项售环数的7%,200元组(环号2011-11-253201至2011-11-254000)录取名次为此项售环数的7%。
(二)、实行伯马制。在三关比赛中,任一关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则就由这一关上笼鸽均分。若任一关归巢鸽只剩一羽,则由其独得所有奖金。
(三)、录取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的参赛鸽主平均分配。
(四)、拟由名誉会长赞助发行2012年精美挂历。综合前12名获奖优胜鸽制作挂历上,且每人10本,其他每位会员每人1本。
九、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
理。
(二)、参照执行“2011年湖州市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十、本届比赛,凡遇到政府行为和禽流感等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
湖州市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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