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秋季竞翔规程
一、竞赛项目
1、民权300公里决赛、指定鸽赛。
2、巩义500公里普赛、特比赛、指定鸽赛、全国幼鸽排名赛。
3、二关300、500公里鸽王赛。
二、训放、决赛集鸽时间:
地 点
|
收 费
|
时 间
|
备 注
|
砀 山
|
2.00元/羽
|
10月24日(周日)晚18:00——20:00
|
训 放(阴雨顺延)
|
民 权
|
6.00元/羽
|
11月5日(周五)晚18:00——20:30
|
决 赛( ″ )
|
巩 义
|
12.00元/羽
|
11月 19日(周五)晚16:00——19:00
|
决 赛( ″ )
|
三、奖励办法
站 次
|
1-3名
|
4-6名
|
7-10名
|
11-20名
|
21-30名
|
31-40名
|
41-50名
|
备 注
|
民权
|
奖杯、奖状
400、200、100
|
奖 状
80元
|
奖 状
80元
|
奖 状
50元
|
奖 状
30元
|
奖 状
普砂1箱
|
|
|
巩义
|
奖杯、奖状
400、200、100
|
奖杯、奖状
80元
|
奖 状
80元
|
奖 状
50元
|
奖 状
30元
|
奖 状
普砂1箱
|
|
|
二关
|
奖杯、奖状
精品砂1箱
|
奖 状
普砂1箱
|
奖 状
普砂1箱
|
|
|
|
|
|
四、特比奖金分配
(1)、第一名:5000.00元奖杯、奖状;
(2)、第二名:2800.00元、奖杯、奖状;
(3)、第三名:1800.00元、奖杯、奖状;
(4)、第四名——第十名各600.00元、奖杯、奖状;
(5)、第十一名——第二十名各300.00元、奖状;
(6)、第二十一名——第三十名各200.00元、奖状;
(7)、第三十一名——第五十名各100.00元、奖状;
(8)、第五十一名——第六十名各精品保健砂一箱、奖状(增设);
(9)、团体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 4—6名精品保健砂一箱,团体1—6名奖杯(精品)、奖状。
五、参赛办法及要求
1、所有比赛当日归巢有效。特比赛不设伯马奖,如比赛获奖名次在规定时间内报不足50%时,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包括获奖鸽)均分;获奖名次在规定时间内超过50%,但名次没有报满时,奖金由获奖鸽均分。遇到以上两种情况时不再延续报到时间。
2、特比幼鸽佩戴特比环的同时必须佩戴2010年全国统一足环参赛有效。特比幼鸽在决赛站不缴参赛费,不兼得综合奖。如鸽友愿意补齐参赛费,可兼得综合(普赛)奖。
3、凡购环20枚(一人名下)以上的鸽主有权参加团体赛,在有效名次内多者为胜,同样羽数时分速相加多者为胜。
4、指定鸽赛设A组:每羽100元,取前三名,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B组:200元,一把抓。
5、500公里(巩义)比赛前三名由火车头第一赛区发奖牌。参加全国幼鸽排名赛的赛鸽填报名单一式三份成绩上报,如获奖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奖励,本会不再另行奖励。
6、第一羽报到凭证打入鸽钟二小时内持第一羽归巢鸽到鸽会验鸽报到,过时成绩无效。归巢鸽报到顺序有误,鸽钟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的、报到凭证丢失的成绩无效。鸽钟跳格后的成绩和电脑无法确认的一律按持鸽报到计算。
7、各站前十名获奖鸽由鸽会组织验棚,GPS抽测空距后成绩有效,空距有误按所测实际空距计算成绩,会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验棚,所有参赛鸽不得在身体任何部位留有联络方式。否则取消其参赛成绩。
8、本规程严格执行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您参加本会赛事,既视为对本规程的认可,解释权归属本会。
六、特比团体赛资格会员
1、孙宜军 2、陆立强 3、汤 宁 4、陈 雷 5、陆徐州 6、刘龙云 7、邱 成 8、邵黎明 9、庞学庆 10、翟机车 11、吴沂里12、李 雷 13、李新惠 14、陈志军15、韩瑞普 16、宋善江
咨询电话:13505229968(翟耀东) 13952289701(孙宜军)
上海火车头新沂信鸽协会
2010年10月15日
|